巫溪县财政局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51522032
政府网站:http://www.cqwx.gov.cn/bm/x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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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财税、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三)参与拟订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四)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的管理工作。编制县级年度预算和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以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综合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预决算公开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六)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七)收取县级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八)负责金融监管和商业保理、租赁、典当管理工作。会同金融监管机构规范和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参与拟订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九)负责监督管理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管理办法。负责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指导和监督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 理工作。研究提出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政策建议。
(十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核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并负责代理机构监管工作。
(十三)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县政府外债,负责全县利用主权外债、赠款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开展财税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和管理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活动,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行为。
(十五)负责财政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及队伍建设。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公务接待、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财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
(二)预算科。编制县级年度预算草案,汇总编制、调整和批复全县财政预算,办理全县财政结算事项;提出县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负责财政预算公开;拟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财政政策,负责县对乡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工作;承担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审核统计;负责承办税收先征后退工作;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开展非税收入数据的汇总、分析等具体工作;负责拟订和实施事业单位改革财政政策及制度。负责交通等联系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并进行追踪问效;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指导联系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工作。
(三)国库科。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汇总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汇总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指导各预算单位推进决算公开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承担非税收入会计核算工作;组织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及预测;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拨付和会计核算;定期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账务;负责统一管理全县预算单位财政账户,审核批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
(四)行财科。负责行政、政法、教科文等联系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配合办理预算相关事项;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组织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拟订行政事业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相关专项资金;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指导联系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工作;初步审核汇总联系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五)社保科。负责人力社保、医疗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联系部门经费的预(决)算以及日常资金的使用、拨付和编报审核;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审批、拨付以及财务决算编报。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就业、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负责全县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及监督检查,参与基金的筹集等;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指导联系单位财务监管相关工作。
(六)资产企业科。承担经信、商务等联系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产业引导基金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参与粮食等重要物资市场调控,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拟订和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县级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进行管理,负责县级行政罚没资产的处置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七)农业农村科。承担农业、林业、水利、乡村振兴等涉农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涉农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并制定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配合做好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设;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承担全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监管工作;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资金管理。指导乡镇(街道)财政、村级财务管理;审核汇总乡镇(街道)财政决算;负责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指导联系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工作。
(八)财法监督科(政府采购科)。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财政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工作及办理相关涉法性事务。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核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补助,参与地方税源调查有关工作;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等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管理全县财政票据。
(九)政府债务科。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建立地方政府全口径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负责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全口径债务,监督指导乡镇(街道)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政府外债,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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