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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7-040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09-12 [ 发布日期 ] 2017-09-18

巫溪县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财政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职能: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财政工作;管理全县财政收支,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管理会计职称;监督和管理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活动,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国有资产的权属界定、产权登记和股权管理。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组织执行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财政)投资项目概(预)算、决算的审查工作和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评审、核查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教育规划。

(二)机构设置。巫溪县财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2个职能科室、三个直属事业单位(财政国库收付中心、财政票据管理中心、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巫溪函授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收入较上年约有增长,收入增加主要原因: 一是基本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按政策增资,二是兑现了2015年和 2016年在职职工绩效考核奖励和离退休职工的健康休养费。本年支出较上年增长11.01%,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按政策增资,二是兑现了2015年和 2016年在职职工绩效考核奖励和离退休职工的健康休养费。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2016年基本支出决算数1016.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8.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1.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06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一是退休人员按政策从2016年1月起增加离退休费,二是在职人员从2016年7月调整工资标准,三是在职及退休人员从2015年1月起增加艰苦边远津贴,三是公车改革后从2016年7月按政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四是按政策兑现了2015年和 2016年在职职工绩效考核奖励和离退休职工的健康休养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度项目支出267.0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国库改革、预算、国资、采购、信息一体化建设等系统的维护费、票据工本印刷费,预决算会议费及培训费等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51.5万元,与年初预算69万元,较上年减少17.5万元。减少原因: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局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4辆,只保留了1辆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通知单制度和车辆出行登记制度,车辆使用时间和返回时间均登记在册,返回时车辆钥匙交办公室保管。车辆维修及加油实行定点管理,坚决杜绝到处维修、加油的情况。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特殊情况在外就餐后使用公务卡消费,并严格按照审签程序审批报销。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共计78次,国内公务接待1050人。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五是外出培训、学习、开会必须有主办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凭出差派遣单报销差旅费和培训费。通过以上措施,从源头上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6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人员,也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燃油费、过道费,保险费及车辆维护费等。2016年未购置公务车辆。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交通补贴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57.06万元,增长22.42%,主要原因是今年召开的部门决算公开培训费、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1522032

                                            巫溪县财政局

                                                2017年9月12日

/县财政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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