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溪县财政局
关于转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
市级资金预算的通知
溪财行〔2021〕92号
县教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市级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1〕179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市级资金6394万元(详见附件1)。支出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要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对区县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预〔2016〕297号)要求,做好2022年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你单位要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监控等工作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要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具有利民属性的资金,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将明细受益对象花名册电子件传财政局行财科。
三、应按照“保基本、补短板、扫死角”的原则,合理安排保障机制资金。要结合实际研究本地区保障机制经费安排使用的具体方案,公用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财办教〔2020〕68号)要求执行,严禁统筹按基准定额核定的学校公用经费,集中开展信息化建设、教师培训等专项性工作。公用经费要向边远、高寒、艰苦地区、村小和教学点倾斜,100人及以下的村小和小学教学点至少按照100人安排公用经费,切实保证农村薄弱学校正常运转;要向寄宿制学校等运行成本高的学校倾斜;要统筹经费购置、更新桌椅、板凳等必要的教育教学用具和设备。
四、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你单位应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和虚列支出等。
五、请参照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模板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并及时报县财政局行财科备案。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请加强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自评。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表
巫溪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区 县 | 提前下达合计 | 生均公用经费 | 校舍维修 | 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费 | |||||
合计 | 中央 | 市级 | 中央 | 市级 | 中央 | 市级 | 中央 | 市级 | |
巫溪县 | 6394 | 5386 | 1008 | 3893 | 236 | 1013 | 322 | 480 | 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