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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2-12-08

巫溪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预算的通知


溪财农〔2022〕48号 

县发展改革委、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31号),现提前转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具体金额、科目列报等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资金分解下达工作

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次下达预算指标,做好2023年资金分解下达工作。

请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收到转下达资金计划文件后,在规定时限内商县财政局分解资金并落实到具体项目,确定项目建设任务时一并确定项目绩效目标。相关指标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请按项目进度并按程序申请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请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严格落实直达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管理要求

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动态监管。

根据《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巫溪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溪财发〔202198号)精神,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属纳入整合的资金范围,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统筹整合使用该资金。

请参照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模板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并及时报县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备案。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请加强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自评。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按相关规定开展绩效考评。

附件:1.提前下达2023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申报表

巫溪县财政局

2022126

附件1

提前下达2023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区县名称

提前下达总规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以工代赈任务

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巫溪县

32927

32157

400

370

项目代码

10000015Z155110000004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收入指标

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转移支付收入

支出功能科目

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项级科目

支出经济科目

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

附件2

绩效目标申报表

(20XX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目标1:目标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

质量指标

指标1:

……

时效指标

指标1:

……

成本指标

指标1: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

……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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