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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2-12-13

巫溪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溪财农〔202254


县水利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37号),现提前转下达你单位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具体金额、科目列报等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用于两不愁三保障农村供水保障,重点

解决2022年持续高温干旱天气暴露出的农村供水保障问题。

二、请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水农水﹝2021﹞5号)等要求,请你单位切实履行该资金使用和监管的主体责任,收到转下达资金计划文件后及时分解资金并落实到具体项目,确定项目建设任务时一并确定项目绩效目标。请按项目进度并按程序申请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根据《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巫溪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溪财发〔202198号)精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属纳入整合的资金范围,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统筹整合使用该资金。

四、现将渝财农﹝2022﹞137号文件市级下达我县的

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供水保障)

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一并转下达,请你单位认真研究填列,于2023228日前报市水利局备案。请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自评。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按相关规定开展绩效考评。

附件:1.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农村供水保障)

    2.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

效目标表(农村供水保障)

巫溪县财政局

2022129

附件1

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农村供水保障)

单位:万元

区县

资金预算

巫溪县

827

项目代码

Z155110000004

收入科目

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按支出内容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附件2

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农村供水保障)

区县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指标值

备注

巫溪县

数量指标

产出指标

新建、改建或扩建集中供水工程数量

5

新建、改造供水管网工程数量

2

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配套净化消毒设施数量

5

农村供水信息化建设项目

1

质量指标

截至2023年底投资完成率

%

≥9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农村集中供水率

%

≥96

自来水普及率

%

≥87

社会效益

受益人口

10000

解决干旱缺水问题人口

80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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