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溪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溪财农〔2022〕54号
县水利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37号),现提前转下达你单位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具体金额、科目列报等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用于“两不愁三保障”农村供水保障,重点
解决2022年持续高温干旱天气暴露出的农村供水保障问题。
二、请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水农水﹝2021﹞5号)等要求,请你单位切实履行该资金使用和监管的主体责任,收到转下达资金计划文件后及时分解资金并落实到具体项目,确定项目建设任务时一并确定项目绩效目标。请按项目进度并按程序申请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根据《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巫溪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溪财发〔2021〕98号)精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属纳入整合的资金范围,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统筹整合使用该资金。
四、现将渝财农﹝2022﹞137号文件市级下达我县的
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供水保障)
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一并转下达,请你单位认真研究填列,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市水利局备案。请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自评。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按相关规定开展绩效考评。
附件:1.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农村供水保障)
2.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
效目标表(农村供水保障)
巫溪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
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农村供水保障)
单位:万元
区县 |
资金预算 |
巫溪县 |
827 |
项目代码 |
Z155110000004 |
收入科目 |
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按支出内容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附件2
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农村供水保障)
区县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单位 |
指标值 |
备注 |
巫溪县 |
数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新建、改建或扩建集中供水工程数量 |
个 |
5 |
|
新建、改造供水管网工程数量 |
处 |
2 |
| |||
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配套净化消毒设施数量 |
处 |
5 |
| |||
农村供水信息化建设项目 |
个 |
1 |
| |||
质量指标 |
截至2023年底投资完成率 |
% |
≥9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农村集中供水率 |
% |
≥96 |
| |
自来水普及率 |
% |
≥87 |
| |||
社会效益 |
受益人口 |
人 |
10000 |
| ||
解决干旱缺水问题人口 |
人 |
80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