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县财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资金下达
巫溪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 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2-12-14

巫溪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

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溪财农〔2022〕60号


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46号),现提前转下达你单位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预算,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代码、具体金额、科目列报等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从2023年起,市和

区县本级安排的衔接资金均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参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二、做好资金分解下达工作。请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履行该资金使用、监管的主体责任,收到转下达资金文件后,在规定时限内商县财政局分解资金到具体项目,确定项目建设任务时一并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请按项目进度并按程序申请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强化资金监管。

三、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

精神和《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四、根据《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巫溪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溪财发〔2021〕98号)精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属纳入整合的资金范围,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统筹整合使用该资金。

五、请参照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模板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并及时报县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备案。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请加强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自评。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按相关规定开展绩效考评。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申报表

巫溪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区县

提前下达总规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以工代赈任务

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巫溪县

1466.00

1316.00

150.00

收入科目

1100231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

功能科目

“21305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项级科目

经济科目

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

附件2

绩效目标申报表

(20XX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目标1:   目标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

质量指标

指标1:

……

时效指标

指标1:

……

成本指标

指标1: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

……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