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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财力补助的通知
日期:2023-05-24

巫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财力补助的通知


溪财农〔2023〕8号


县乡村振兴局:

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财力补助的通知》(渝财预﹝202314号),现转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财力补助资金1000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为市级衔接资金,请按照《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等要求,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根据《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巫溪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溪财发〔202198号)精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属纳入整合的资金范围,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统筹整合使用该资金。

三、请参照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模板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并及时报县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备案。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请加强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自评。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按相关规定开展绩效考评。

四、收入科目:“1100231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支出功能科目: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按照《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办理;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

附件:绩效目标申报表

巫溪县财政局

2023523

附件

绩效目标申报表

(20XX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目标1:目标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

质量指标

指标1:

……

时效指标

指标1:

……

成本指标

指标1: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

……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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