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财政局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着力点,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优化财政服务,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圆满完成了年度财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坚持全面依法行政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二是建立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修订完善《财政局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慎重稳妥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三是细化预算编制、审核机制和编审流程,形成局内部相关科室权责明确、有机衔接的预算编审机制。四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业律师为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些涉法问题都主动向法律顾问请教,邀请参与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五是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制定《巫溪县财政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巫溪县财政局四级至一级主任科员晋升工作方案》,涉及人员职级晋升评优等均通过职工会民主测评,经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公示。六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凡提请政府常务会的议题资料等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申请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七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在系列财政监督检查中,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必须主动出示合法的行政执法证件。
二、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局党组(党委)会、局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职工大会等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宪法、党章党规及各项财税法律法规,观看全面从严治党廉政纪录片,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不断增强财政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确保依法科学决策。二是认真开展“三月财政法治宣传月”活动。制定实施方案,选取贴近群众最为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广场设点宣传,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低保、社会救助、精准扶贫等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等,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现场咨询60多人次;12月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到网格开展了2020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三是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政策。2020年11月,组织局机关全体职工学习了《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坚定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决心和信心,切实增强了财政工作业务本领。四是设立财政法治宣传角。分类将财政各项政策文件、各类报刊、杂志等放置于图书架,供全体干部职工及前来办事群众查阅,帮助群众学习法律知识。五是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财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集中学习或自学的方式组织广大财政干部加强对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税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等网络媒体和平台进行重点宣传,提升公众知晓率,让财务从业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让社会公众熟悉和支持财政工作。六是坚持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加强网上法治教育理论学习,认真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围绕总体目标,加强财政监管
一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同时把包括扶贫资金在内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在绩效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同单位预算安排挂钩。二是建立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将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并结合扶贫资金和中央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制定出台了《巫溪县扶贫资金和中央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实现了资金从下拨到支出的全过程管理,提升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三是出台《巫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巫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着力管控债务风险,严格按照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加强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五是全面加强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指导和督促所有预算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内控制度建设自查工作,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指导,督促单位内控制度规范整改完善到位。六是加强财政财务监督检查。2020年,我局会同县审计局、县扶贫办对32个乡镇街道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11个县级部门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25个乡镇街道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强整改,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监督重点。七是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推行限下采购项目“云平台”线上采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依法处理采购投诉案5个;督促指导采购人等处理采购项目质疑30余个。制定落实疫情政府采购活动实施方案,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作为紧急采购项目开通采购“绿色通道”,对非紧急的采取酌情暂停或延期,并暂停了供应商现场受理、质证、投诉等工作。
四、强化任务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县财政局会同县发改委认真落实关于取消或停止执行收费基金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的有关工作,制定印发《巫溪县财政局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溪财发﹝2019﹞62号)并严格参照执行。二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的有关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目标,压实绩效管理责任,积极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牵头拟定并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将县级部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先后印发《巫溪县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巫溪县预算单位整体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巫溪县县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巫溪县预算绩效管理购买专业服务办法》等文件。三是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制度,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有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2020年,我县印发了《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三条举措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0〕29号),明确非在编人员要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制定方案,对现有非在编人员进行规范核减,对保障的项目及标准进行统一规范。除有明确的政策保障规定外,未经县政府同意,县财政不得负担非在编人员经费,各单位不得再新增非在编人员。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在年初预算时,将公安、市政、应急等执法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并及时拨付上级安排的装备购置等资金;改善执法条件,安排经费加大应指工程建设,加大公安、司法、纪委监委的运转经费保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肃查处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上的“跑冒滴漏”、坐收坐支、隐匿不缴等违规违纪行为。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及要求,坚持全面公开、规范公开、集中公开的“三公开”理念,统一公开模板,细化公开内容,指导全县109个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112个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六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经费保障,严格按照要求,在2020年年初预算中,加大行政复议的经费安排,注重人员素质提升、办案场所及装备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我局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严格管理全局上下干部职工,把法治融入日常工作中,改正不足,进一步理顺思路,狠抓落实,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促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巫溪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