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对照《2021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不断强化法治理念,扎实履行财政职能职责,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2021年财政局工作重点,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二是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三是严格执行《财政局党委议事规则》,慎重稳妥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四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业律师为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涉法问题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
二、强化学习宣传,增强法治思维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财政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确保科学依法决策。2021年通过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职工大会等方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党章党规等各项党内法规及宪法、各项财税法律法规等15次,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讲座1次。二是组织部门、乡镇(街道)的财务工作人员300余人次进行专题培训学习,重点学习了《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三是精心组织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2021年开展了“三月财政法治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四是利用宣传展板、普法宣传角等进行财政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提升公众知晓率,让大家能够懂法守法,理解支持财政工作,营造财政法治的工作环境。
三、立足财政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绩效管理。2021年选取14个预算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通过评估,取消了6个绩效目标不明确的预算项目,调整了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将所有一级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拓展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其中60个部门单位编制项目绩效目标867个,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24个。二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正式启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国统一标准系统,打破缴款的区域限制和行业壁垒,推动涉及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的政务服务跨省同伴工作落实;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规范财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管理,目前财政只有一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即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文件精神全面清理规范收费项目,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三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年初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各科室,全年公开巫溪县级预决算及本部门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惠民惠农资金、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117条;履行牵头单位职责,指导督促全县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凡提请政务常务会审议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申请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五是开展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2021年开展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评估工作和建筑业、房地产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工作。六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主动公开单位的执法事项、职责、全县、程序等清单信息,明确有关事项的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办理时限等内容;统一执法文书格式,按要求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对执法案卷进行管理;重大执法决定履行法制审核,明确财法监督科为审核机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2名,提高执法社会满意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行政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进行动态更新。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在财政监督检查中,主动公示行政执法证件。七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在年初预算时,将公安、应急等执法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并及时拨付上级安排的装备购置等资金;改善执法条件,加大公安、司法、纪委监委的运转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