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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0-10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职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单位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总工会、宁河街道、柏杨街道、凤凰初级中学校、白鹿初级中学校、上磺中学、凤凰小学。

(二)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检查:

重庆同道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检查年度

本次监督检查年度为202311---20231231日,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1.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1)经济业务事项的账务处理是否准确,是否按照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进行平行记账,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财务会计报告编制是否真实完整。

2)单位所有收支等经济业务事项是否都在单位会计账簿核算,是否编入财务报表反映。

3)是否将本单位的收入违规转移到所属单位或协会、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管理和使用。

4)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是否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2.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学校检查重点包括食堂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会计信息、会计凭证是否真实、完整,报销凭证是否合规,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

2)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否存在截留、坐收坐支、挪用、违规使用发票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是否存在小金库等行为。

3)支出审核手续是否齐全,支出凭证是否合规完整,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程序,资金支出进度是否达到要求,财政资金是否发挥应有的效益,单位账户管理是否规范。

4)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是否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学校检查重点包括食堂采购)

5)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岗位。出纳是否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部门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单位的所有收入、支出是否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管理和使用情况。

2)是否按照规定的支出标准、范围、内容、方式等编制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是否按规定细化到具体单位、具体金额和具体支出用途等。

3)是否按规定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4.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资金拨付是否符合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是否违规向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或下属单位划拨资金。

2)单位的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是否虚列支出,是否违规发放津补贴,是否存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物业费、水电费,基本支出是否挤占项目支出等。

3)支出进度是否合理,是否挤占挪用,是否擅自调整项目支出、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是否违规扩大支出范围、标准。

4)新增资产是否超标准、超范围购置。

5)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6)结余结转资金是否及时清理盘活,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是否按规定上缴财政。

7)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8)是否违规出借财政资金。

9)往来款项是否长期挂账不及时清理。是否违规将属于单位的收入、支出放在往来科目核算,不作单位收入、支出反映。

5.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是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

6.资产管理方面:

1)重点关注资产初始和后续计量、确认是否准确。

2)是否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核算,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核对。

3)是否存在固定资产账卡、账账不符等问题。

4)资产的折旧、摊销是否准确等。

(二)代理记账行业检查内容

1.向“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申请提交的年度备案审查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2.有无出租、出借代理记账许可证行为;

3.专职从业人员是否在其他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4.专职从业人员是否少于3名;

5.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是否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6.是否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7.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地址、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向县财政局办理变更登记;

8.是否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订立的委托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

9.检查组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四、检查依据

《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文件。

五、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本次检查由财政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组成检查组实施。

六、时间安排

本次财政监督检查自9月开始,原则上在12月底前结束。

    七、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中介机构)在检查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县实施意见、细则的精神和要求,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提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不得借机谋取其他利益。

(二)检查组(中介机构)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各被检查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要严格保密,严禁私自泄密。

(三)各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及时做好迎检准备,向检查组(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收支凭据及相关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对检查出的问题尽快加以整改。

财法监督科联系人:舒小黎   联系电话:51336385

(此件公开发布)

    巫溪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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