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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财政局关于
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溪财发〔2023〕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县财政局就现行有效的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决定将《巫溪县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巫溪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此页无正文)
巫溪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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