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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09450498T/2019-003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9-28 [ 发布日期 ] 2019-09-28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巫溪县人民政府下设的行政机构。其部门主要工作职能是:监测预测经济形势,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发展规划,引导管理投资,加强项目建设,平衡资金计划,招商引资,供给侧改革、社会信用体系改革、严格物价管理,推进项目工程招投标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内设办公室、投资科、农经科、社会事业科、工业科、稽查科、价格科6科1室,管理县物价检查所、县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县价格认证中心,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县供给侧改革办公室、信用体系改革办公室、招商投资促进办公室均设在了县发展改革委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93.72万元,支出总计908.42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06.19万元增长13.48%,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经费收入增加,增加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50万元,增加西部大开发大宁河流域开发治理前期工作研究经费50万元。支出增加141.76万元,增长18.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支出,西部大开发大宁河流域开发治理前期工作研究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93.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893.7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0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37万元,占69.94%;项目支出273.05万元,占30.06%。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1.68万元,较上年减少14.7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快预算资金及项目支付进度,全面完成2017年结转项目经费支出,本结转资金为2018年项目经费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9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19万元,增长13.48%。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经费收入增加,增加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50万元,增加西部大开发大宁河流域开发治理前期工作研究经费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21万元,增长39.31%。主要原因是追加2017-2018年津补贴绩效工资调标补差30.33万元,追加2017年在职职工目标绩效奖32万元,追加退休人员2017年健康休养费18.59万元,追加谭传良退休及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2.36万元,追加结算2018年职工工资变动、人员变动工资津贴经费32.93万元,追加原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经费36万元。追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50万元,追加西部大开发大宁河流域开发治理前期工作研究经费50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76万元,增长18.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支出,西部大开发大宁河流域开发治理前期工作研究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53万元,增长30.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7年-2018年津补贴绩效工资调标补差支出,增加了2017年在职职工年度目标绩效奖支出,增加了追加退休人员2017年健康休养费支出,增加了谭传良退休及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支出,增加了2018年职工工资变动、人员变动工资津贴经费支出、增加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增加了西部大开发大宁河流域开发治理前期工作研究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14万元,占75.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26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7年职工年度目标绩效奖支出,增加了2017年-2018年津补贴绩效工资调标补差支出,增加了2018年职工工资津补贴变动、人员变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13,占9.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2017年健康休养费支出,增加了谭传良退休及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1万元,占2.32%,年初预算数持平。住房保障支出26.65万元,占2.9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农林水支出36.08万元,占3.97%,年初未预算该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县财政下达我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支出,其他支出56.32万元,占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完成了2017年西部大开发巫开路前期工作研究经费支出,增加2018年西部大开发大宁河流域开发治理前期工作研究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5.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9.75万元,较上年增加39.96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2017年-2018年津补贴绩效工资调标补差支出,增加了谭传良退休及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5.62万元,较上年减少51.8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缩减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6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2018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41万元,主要用于发展改革市上开会、下乡检查调研、招商引资、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帮扶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招商引资、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帮扶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稍有增多

公务接待费11.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及重大项目考察团、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致使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68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10批次,68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71元,车均维护费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62万元,2017年度减少51.85主要原因是压缩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关人员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购买办公桌椅、购买打印机、复印机及电脑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6.3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2018年招商引资及渝洽会工作,支出52.29万元完成预算金额的100%;完成上年结转项目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巫开路)前期工作经费完成支出34.08万元,完成预算金额的100%;完成西部大开发大宁河流域综合治理前期研究工作支出22.24万元,完成预算金额的44.48%,主要原因为前期研究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前期调研涉及大宁河流域两个县,致使进度较慢,结转到2019年继续实施完成;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支出36.08万元,完成预算金额的72.16%主要原因为市上下达投资计划较晚,经过公开投标后开工时间晚,结转到2019年继续实施完成。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机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31056

重庆市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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