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委县政府下设的行政机构。其部门主要工作职能是:监测预测经济形势,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发展规划,引导管理投资,加强项目建设,平衡资金计划,招商引资,供给侧改革、信用体系改革、严格物价管理,推进项目工程招投标等职能。
2、 部门组成情况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行政编制为26名,机关工勤编1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目前,单位共有在职职工32人,其中有机关行政人员22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15人。单位内设办公室、投资科、农经科、社会事业科、工业科、稽查科、价格科6科1室,同时管理县招投标办公室、县供给侧改革办公室、县投资促进办公室、县物价检查所、县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县价格认证中心、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1.5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6.3764万元,全年预算收入总计697.8854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7.885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9.7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309万元,比2017年减少22.841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减少三公经费及各种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2.5764万元,比2017年增加52.57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2018年继续实施的巫开高速(巫溪段)前期规划研究、招商引资等项目今年将继续推进实施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万元。其中:单位因公出国(境)无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2017年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2017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削减开支,减少招待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9.720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6399万元,下降8.78%。主要减少单位接待费预算、其他交通费预算等。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4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472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6.2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单位应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单位用于交纳职业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公用经费:即(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