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16-0368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6-03-29 | [ 发布日期 ] | 2016-03-29 |
2016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委县政府下设的行政机构。其部门主要工作职能是:监测预测经济形势,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发展规划,引导管理投资,加强项目建设,平衡资金计划,严格物价管理,推进项目工程招投标等。
2、部门组成情况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行政编制为25名,机关工勤编1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目前,单位共有在职职工31人,其中有机关行政人员2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17人。单位内设办公室、投资科、农经科、社会事业科、工业科、稽查科、价格科6科1室,同时管理县招投标办公室、县物价检查所、县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县价格认证中心、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二、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年预算合计支出593.97万元。其中全年单位基本支出413.97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236.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17万元(详情见附表)。项目支出180.00万元,主要为车改办工作经费1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策划工作经费30万元,全县重点项目与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会议费90万元,项目争取工作经费20万元,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3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全年预算“三公”经费为25万元,其中单位因公出国(境)无费用支出,单位全年预算公务接待费为13万元,预算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