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56225453N/2025-0000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7 |
巫溪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是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为编制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前期策划、咨询评估、包装储备项目;协调解决在建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负责信息收集、运行监测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内设有综合科、前期科、督查科3个科室,有事业编制20名,现有在职人员19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4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40.6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1.54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101.54万元,项目支出去年无收入,本年度增加项目收入7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4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2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1.54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101.54万元,去年无项目支出,本年度增加项目支出7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65 万元。比2024年增加17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65万元,比2024年增加101.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4人,人员支出费用增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0万元,比2024年增加7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预算单位,上年度无项目预算,本年度增加重点项目工作经费项目7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工作开展。
巫溪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巫溪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比2024年增加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4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上年度新设立预算单位,上年度仅预算人员支出费用,没预算“三公”经费,故公务接待费增加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4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上年度新设立预算单位,上年度仅预算人员支出费用,没预算“三公”经费,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万元。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均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帐上,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由县发展改革委进行编制。本单位2025年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詹淑媛 联系方式:023-5153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