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发展改革工作相结合,切实加强法治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1年,我委进一步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保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
2.持续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行政许可、违规设置的隐形门槛、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确保了市场准入“非禁即入”。二是实施最低价评标法项目25个,共节约财政资金5700万元;实施电子评标法的项目31个,有效遏止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远程异地评标。2021年通过信息量化记分处理评标专家一名,处理提供虚假业绩参与投标企业3家。三是承接市发展改革委下放的行政权力清单,共保留行政权力58项,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处罚19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公共服务6项,修改完善服务指南、流程图,审批项目承诺办结时限压缩70%以上。四是社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实行全程无纸化,项目备案随心办,全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可全流程线上操作如需纸质件可自行打印生成。
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印发《巫溪县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巫溪发改发〔2021〕160号),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在食品、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整治力度,增强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加快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二是加强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务员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5月7日,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培训,通过这次培训加强了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从而更好地履行职责,恪尽公务员职守的要求,给社会和公民提供高效高质的服务。
4.全力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宏观经济运行调度。分解落实每季度主要经济指标预期目标任务,坚持每月召开经济运行调度会,每季度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加强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准确分析和判断,全力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全年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同比增长6.5%。二是服务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编制完成《巫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巫溪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巫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支持方案》《2021年巫溪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年度工作计划》等重要文件。三是区域合作持续加强,召开奉巫巫发改系统联席会议3次,联合编制完成“长江三峡黄金三角”跨区域合作平台实施方案,推动区域旅游加快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正式签约合同总额55.6亿元。水利部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吉林省对口支援、渝中对口帮扶等持续深化,累计项目资金支持超过1.4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委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加强政府法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单位工作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出身,要加强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管理业务的能力。
三、2022年工作计划
1.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开展好普法教育活动,丰富法治教育宣传形式,狠抓重点对象学法,增强干部法治观念。
2.加强行政决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局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3.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