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评标专家唐霞不良行为量化记分处理决定的通知
日期: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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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霞(专家证号A003797):
我委在“巫溪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至九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查实,你在参加该项目评标活动时存在违规行为,现作出处理决定。
一、 调查认定的事实
2021年3月29日,“巫溪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至九标段”在重庆市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评标专家唐霞在同意参加评标后,迟到半小时以上,导致评标工作无法及时开展。
以上事实有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抽取记录表、开标会签到表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二、 处理决定及依据
依据调查认定的事实,经研究,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附件6《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之附件2,评标专家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标准评标前“序号1非特殊情况评标迟到30分钟以上,记1分”的规定,决定给予唐霞记1分的处理,记分周期12个月,时间从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算。
如当事人不服本处理规定,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巫溪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本行政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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