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发改发〔2023〕460号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巫溪县柏杨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巫溪县柏杨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之源司文〔2023〕17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巫溪县柏杨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溪县柏杨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二、项目代码:2209-500238-04-01-137646。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项目业主: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五、建设地点:巫溪县凤凰镇、柏杨街道。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治理河段为柏杨河段和小溪河段,综合治理河道长度6.95km。其中,柏杨河段起点为党校,终点为栖凤桥,综合治理河道长度4.74km;小溪河段起点为刘家沟电站厂房上游600m处,终点为与柏杨河汇合口,综合治理河道长度2.21km。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1.1km;新建防洪护岸565m,跳墩11座;河岸生态修复面积18.1万m2;新建及改造步道9600m,跨河人行桥3座;设置人文节点5处等。
七、建设工期:22个月。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为13996.85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9932.37万元,施工临时工程401.07万元,独立费用1879.45万元,预备费1221.29万元,其他费用562.67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工作资金为9500万元,其余资金业主自筹。
九、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并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进一步深化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及时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投资控制,抓好工程安全和质量,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
此复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