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信用办法〔2023〕2号
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巫溪县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3年版)》已经县社会信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对照《巫溪县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3年版)》内容,按照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要求组织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在信用信息归集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并注意以下几点:
一、责任单位为本部门的信用信息应当全覆盖、无遗漏归集。
二、严格按照更新频次及时归集。
三、严格按照各类数据规范填报,关键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市信用平台将定期出具数据质量报告,不合格数据应及时修正。
四、水、气缴费欠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专业技术等级等信用信息为重点归集内容。
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石,是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的基础保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紧落实。市发展改革委每月将通报区县信用信息归集排名,信息归集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等指标将同时纳入城市信用监测指标。下一步,县社信办将按照专项督查要求,对各部门的信用信息目录的归集进行严格督查考核。
附件:巫溪县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3年版)
巫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