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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年 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3-06-30

巫溪发改发〔2023381


巫溪县白果林场:

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3671号)《巫溪县财政局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23101)要求,经研究,现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转下达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计划99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50万元,业主自筹247万元。要严格按照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比例发放劳务报酬,即不低于225万元。

二、务工组织与建设管理。一是摸清项目区域劳动力情况,吸纳当地群众务工,特别是脱贫人口、易地搬迁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有劳动力且有务工意愿的,要优先吸纳,并登记造册。结合项目实际,及时组织劳动力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形成培训台账并由务工群众签字确认。二是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应专章专节对如何组织群众务工,拟用工工种和工时,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等情况进行说明,项目概算(预算)表中结合工程建设内容逐项测算用工量和劳务报酬发放额度,对应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予以单列。三是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相关事宜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实施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台账,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对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备查。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和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完善监理日志。

三、建设领域。包括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点多面广、农民参与程度深的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特色产业、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乡村旅游等相关产业配套设施,乡村绿化、植树造林、防风治沙等林业草原生态建设,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周边的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后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

对于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以工代赈资金不得用于建设垃圾回收站、污水处理站、生态护林房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路灯、垃圾桶等资产。对于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工代赈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交通工具、大中型机械设备、滴灌管网、种苗仔畜及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

四、严格按照以工代赈项目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财政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五、本批次项目为重点工程配套的以工代赈专项,要加强与重庆市巫溪县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衔接,对重点工程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形成激励和带动作用。请你们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并将项目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每月按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工后及时报送相关情况,我委将会同县财政局开展工程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工作,并重点核查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务工组织和劳务发放情况。

     附件:1.巫溪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巫溪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62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巫溪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内容

拟开工
日期

拟建成
日期

投资类别

总投资

本次下达投资

资金安排方式

项目(法人)单位及责任人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

备注

1

巫溪县2023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配套林业以工代赈项目

新建

新建生产作业道路3公里,宽4.5m;整修原有道路7公里(含山洪排水治理、边坡治理、修复挡墙、路面治理、泥结碎石路面)。

20236

202412

合计

997

997

直接投资

巫溪县白果林场-洪湖

巫溪县林业局-陈小伟

劳务报酬不低于225万元

中央预算内投资

750

750

业主自筹

247

247


附件2

巫溪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二批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专项名称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下达地方或单位

巫溪县白果林场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750

支持白果林场新建生产作业道路3公里,宽4.5m;整修原有道路7公里(含山洪排水治理、边坡治理、修复挡墙、路面治理、泥结碎石路面)。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225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30%

效益指标

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

持续改善

满意度指标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90%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10个工作日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100%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95%

投资完成率

≥95%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95%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0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

比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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