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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年 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3-07-12

巫溪发改发〔2023423


朝阳镇人民政府:

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3761号)要求,经研究,现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计划下达情况。本次转下达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计划56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10万元,业主自筹50万元。要严格按照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比例发放劳务报酬,即不低于153万元。

二、务工组织与建设管理。一是摸清项目区域劳动力情况,吸纳当地群众务工,特别是脱贫人口、易地搬迁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有劳动力且有务工意愿的,要优先吸纳,并登记造册。结合项目实际,及时组织劳动力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形成培训台账并由务工群众签字确认。二是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应专章专节对如何组织群众务工,拟用工工种和工时,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等情况进行说明,项目概算(预算)表中结合工程建设内容逐项测算用工量和劳务报酬发放额度,对应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予以单列。三是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相关事宜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实施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台账,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对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备查。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和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完善监理日志。

三、建设领域。包括《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明确的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其中,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中小型农村生活、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公益性基础设施等,特别是城乡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中小型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包括中小型农牧产业、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林业草原产业等基础设施,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等资产,也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由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四、严格按照以工代赈项目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财政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五、请你们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并将项目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每月按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工后及时报送相关情况,我委将会同县财政局开展工程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工作,并重点核查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务工组织和劳务发放情况。

     附件:1.巫溪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巫溪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71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巫溪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内容

拟开工
日期

拟建成
日期

投资类别

总投资

本次下达投资

资金安排方式

项目(法人)单位及责任人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

备注

1

巫溪县朝阳镇2023年松花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新建

拓宽道路并硬化2公里,宽4.5米;新修并硬化300米,宽4.5米;扩建6.5米宽道路1.5公里,修建1200立方米的水池。

20238

20243

合计

560

560

直接投资

朝阳镇人民政府-王鸿章

巫溪县发展改革委-冉发军

劳务报酬不低于153万元

中央预算内投资

510

510

业主自筹

50

50


附件2

巫溪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

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专项名称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下达地方或单位

朝阳镇人民政府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510

支持朝阳镇人民政府拓宽道路并硬化2公里,宽4.5米;新修并硬化300米,宽4.5米;扩建6.5米宽道路1.5公里,修建1200立方米的水池。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153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30%

效益指标

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

持续改善

满意度指标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90%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10个工作日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100%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95%

投资完成率

≥95%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95%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0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

比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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