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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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巫溪县公安局关于城区实行货车限行的通告

溪公通告〔2021〕1号

为保证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减少货车肇事肇祸风险,保障市民出行安全,进一步提升我县文明城市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货车进入城区道路实行限时段、限路线通行。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重、中型货车,低速货车,轮式机械。

二、限行区域

马镇坝片区:道仕仟湾、春申大道、丰益路、文景路、健康东路、健康西路、文曲路、泰和桥等属于柏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相关道路。

三、限行时段

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限行车辆禁止进入马镇坝城区。

四、限行车辆通行时段及路段

限行车辆在7:00—9:00,17:00—19:00以外的其他时间可在白马大道、万通路(人民医院转盘至北井大道只上不下)、北井大道、凤马大道、栖凤路、柏杨南路(柏杨南路为临时通行道路,白马大道镇泉老街段新建道路投入使用后为限行车辆通行道路,柏杨南路禁行)通行,除此之外马镇坝片区其他城市道路禁止通行。

用于市政建设、医疗卫生、民生供给等行业领域货运车辆需在禁行区域通行,应提前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五、违法处罚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规定,通过电子警察抓拍和现场查处等方式,依法查处。

六、本通告于2021年7月24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城区限行车辆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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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城区限行车辆路线通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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