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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4

巫溪县公安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巫溪县公安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按照《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1〕31号)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巫溪县公安局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常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共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48条,政府公文信息1条,财政信息4条,组织机构信息10条,其他信息55条);在各类媒体刊发信息592条,其中中央级媒体3条,省部级媒体59条,官方自媒体和县级媒体245条,在“平安巫溪”官方微博发表原创微博88条,“平安巫溪”微信公众号刊播信息124条,“平安巫溪”今日头条号刊播信息73条。二是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全年未收到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三是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工作,定时全面清理调整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实用性。2021年新发布规范性文件1份,对应采取视频和文字形式发布政策解读各1份,并组织民警在广场、车站、社区、学校等区域开展交通、户籍、禁毒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政策解读400余场次。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四是着力提升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府办统一部署,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公安局子站进行改版,所有公开信息进行规范录入,使子站页面更加简洁美观,切实方便群众浏览。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平台作用,将“巫溪警方在线”微信公开号正式更名为“平安巫溪”融入全市平安建设宣传矩阵,及时发布社会治安、打击犯罪、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办事指南、预警信息等公开信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具质效。五是持续强化监督保障。严格监督审核。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制定完善了《巫溪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加强组织经费保障。根据主要领导和内设科室负责人人事调整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常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余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所、队、室、处、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并投入专项经费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许可

706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827

行政强制

719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办事指南不完善,需加强与市公安局沟通协调;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不够,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2022年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意外”标准,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落实专职人员或增加兼职人员,创新工作方法,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强化与政府办和市公安局相关直属单位沟通协调,加强培训指导力度,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三审三校”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政务新媒体为辅、传统宣传为补充,不断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持续加强公安机关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公安信息的知晓率,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巫溪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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