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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31

巫溪县公安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巫溪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力有序推动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落地落实,按照《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以政务公开为重要契机,促进公安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县“绿色崛起”贡献公安智慧和力量。

一、总体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48条,政府公文信息1条,财政信息3条,组织机构信息2条,其他信息33条;在各类媒体刊发信息1196条,其中中央级媒体110条,省部级媒体483条,官方自媒体和县级媒体603条。在“平安巫溪”官方微博发表原创微博241条,“平安巫溪”微信公众号刊播信息425,“平安巫溪”今日头条号刊播信114条。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收到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是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工作,定时全面清理调整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实用性。2022采取视频、文字形式和新闻报道形式发布政策解读各1份,广泛组织民警在广场、车站、社区、学校等重点场所开展交通、户籍、禁毒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政策解读800场次。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四是加大公开平台建设力度。全面开展县公安局子站优化布局、规范建设提升行动,所有公开信息一律规范录入、层级审核,网站页面更加美观、文字更简洁、导览更清晰、浏览更方便。规范政务新媒体使用管理,充分运用“报、网、微、端、屏”,发挥微博、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等平台作用,及时发布社会治安、打击犯罪、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办事指南、预警信息、服务群众公开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性、实用性五是强化跟踪督导问效。对标对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文件要求优化完善巫溪县公安局2022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一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根据主要领导和内设科室负责人人事调整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及时、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许可

697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831

行政强制

68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8754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与公众现实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办事指南随着法规、政策的不断调整导致部分内容更新不及时,需加大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及时掌握法规政策走向三是政策解读形式还存在照本宣科、死搬硬套的现象,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标准,紧盯“服务、便民、利企”工作导向,常态化抓好抓实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二是提高公开质量建立健全与县政府办和市公安局相关直属单位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知识储备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效能。三是开拓公开渠道在抓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借助“报、网、微、端、屏”等政务公开新媒介、新平台、新手段,多措并举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披露供给质量,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更快更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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