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谭国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谭国聪,身份证号:5122**********6941,因保管不善,将溪国用2005字第0***号 (坐落:巫溪县城厢镇七段桥南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申明
声明人:谭国聪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