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毓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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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毓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我机构依据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渝0238执603号之八]、《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渝0238执603号],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渝(2016)巫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3****号 |
谭毓佳 |
土地/房屋 |
500238100018GB00079F00040019 |
巫溪县宁河街道先锋路325号元亨国际B2幢2单元*号 |
法院裁定 |
巫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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