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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MB1607453C/2024-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1-29 [ 发布日期 ] 2024-11-29

《巫溪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公示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重庆市打赢园区开发区改革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园区开发区四至范围划定成果的函》(渝开发区改办〔2024〕7号)的要求,为优化园区开发区四至范围,结合产业布局,我县组织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目前已形成优化方案。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升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按程序将方案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优化内容:

(一)调入情况

深入落实巫溪县人民政府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建设要求,保障各建设项目落地,将城区凤凰组团、尖山镇、文峰镇等用地,纳入巫溪县工业园区范围,并补充修复破碎图斑使边界范围规整,其中有16.46公顷本次调入开发边界,其中增量15.78公顷。

(二)调出情况

综合考虑我县发展方向及近期重点项目保障情况,将近期难以利用的地块调出城镇开发边界,以保证优化前后不突破全县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和增量规模。共调出城镇开发边界16.46公顷,其中增量15.78公顷,主要位于尖山镇镇区东侧,古路镇西侧(古路小学旁)、东南侧(古路村八社)附近。

本次优化方案符合我县城市发展方向和近期发展需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图。

二、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9日,共30天,反馈期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3日。

三、公示地点:重庆市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现场。

四、反馈渠道: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信件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巫溪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一)邮寄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春申大道158号401室,重庆市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邮编:405800。

(二)电子邮箱:wxxghk@163.com

五、本公示版本为征求意见稿,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附图:巫溪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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