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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MB1607453C/2024-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收费 [ 体裁分类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20 [ 发布日期 ] 2024-08-20

重庆市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行政性事业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行政性事业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1

土地复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01〕346号,渝财综〔2015〕78号

1.占用非基本农田:
一类区20—30元/㎡
二类区15-25元/㎡
三类区10—20元/㎡
2.占用基本农田:按占用非基本农田收费标准上浮50%—100%
具体标准由区/县(市)物价局确定报市物价局备案

2

土地闲置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01〕346号,渝财综〔2015〕78号

渝价〔2001〕346号文件

3

不动产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 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 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16〕242号

1.80元/件(住宅类)
2.550/件(非住宅类)
3.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4

耕地开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01〕346号,渝财综〔2015〕78号,渝发改规范〔2021〕3号

详见《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5

信息公开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国办函〔2020〕109号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二)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三)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四)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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