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607453C/2021-0001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6 |
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关于区县(自治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62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室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巫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8〕201号),制定了新的三定方案,新增规划职能、充实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和登记确权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拟订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县级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时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重要专项规划,负责对涉及国土空间利用保护的其他各类专项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承担县政府交办的重要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7)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由县政府组织制定的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建立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条件、用地预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等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全县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8)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与规划统筹工作。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有关重大备选项目。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全县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1)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负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的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及登记。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相关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
(15)促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有关对外交流合作。
(16)负责自然资源权属调查、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空间规划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7)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18)归口管理县林业局。
(19)承担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设6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机关政务、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本系统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政策公开、信息、外事、安全、法治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督查督办、统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等工作。
(2)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县级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性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等工作。
(3)资源利用科。负责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土地储备政策、制度,组织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使用规划等工作。
(4)规划科。承担组织编制规划和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承担县规划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项目的调查研究、前期论证、统筹协调和汇总分析等工作。
(5)资源保护科(行政审批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贯彻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及转用和征收的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批后实施的监管等工作。
(6)地质矿产科。负责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质勘查和评价的管理。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申报国家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贯彻执行防护标准,组织实施和监督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下设有土地整理征收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规划测绘地理信息中心、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设城厢、凤凰、宁厂、通城、上磺、文峰、徐家、尖山、下堡九个片区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所。目前我单位共有行政编制(含原片区所)44个、事业编制120个;实有行政人员49人,事业85人,退休38人,遗属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9,945.12万元,支出总计29,945.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296.74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土地储备、地质灾害防治、三峡后续等专项资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6,091.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099.53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减少了土地储备、地质灾害防治、三峡后续等专项资金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91.35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3,853.77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0,359.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28.60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土地储备、地质灾害防治、三峡后续等专项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972.90万元,占14.6%;项目支出17,386.59万元,占85.4%;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58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31.86万元,增长148.7%,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工作、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地质灾害防治等资金工程量大,工期长,导致结转结余资金增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945.1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296.74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土地储备、地质灾害防治、三峡后续等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3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29.15万元,下降39.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农房整宗地收益权收储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86.85万元,增长412.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农房整宗地收益权收储、2018年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交易复垦成本、中梁乡场镇、南山坡危岩治理等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53.77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7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98.73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里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农房整宗地收益权收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28.21万元,增长360%。主要原因是“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农房整宗地收益权收储、2018年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交易复垦成本、中梁乡场镇、南山坡危岩治理等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51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8.64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大、工期长,导致结转结余资金增多。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5.81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3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减少了调出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等。
(2)卫生健康支出113.32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1,891.33万元,占1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1.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农房整宗地收益权收储项目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3,964.70万元,占2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64.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8年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交易复垦成本项目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39.23万元,占1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35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矿业权出让前期报告编制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43.14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257.10万元,占3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57.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了下堡马儿岩、白鹿场镇、中梁乡场镇等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2.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6.89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将土地整理征收中心纳入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导致年初预算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工抚恤金、生活补助、职工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92.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0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将土地整理征收中心纳入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导致年初预算数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073.22万元。本年收入9,95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370.38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农房整宗地收益权收储项目债券资金。本年支出5,884.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329.87万元,下降81.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农房整宗地收益权收储项目债券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5万元,下降34.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73万元,下降23.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3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执法监察、地灾防治、矿山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9万元,下降22.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9万元,下降27.2%,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5.5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地灾防治工作指导及验收等、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6万元,下降43.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5万元,下降19%,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1,1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1.3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8.1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2.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66.59万元、印刷费0.38万元、水费18.18万元、电费11.93万元、邮电费39.88万元、物业管理费9.14万元、差旅费97.59万元、维修(护)费27.36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1.06万元、公务接待费15.54万元、劳务费0.97万元、工会经费7.04万元、福利费14.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1万元、其他交通费55.56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0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将土地整理征收中心纳入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增加了机关运行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增多,增加了日常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61.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30.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4.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61.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95.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5%。主要用于采购工程支出、服务支出、货物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年初预算21个项目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2020年三峡后续规划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2020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2020年中央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第一批)、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预算、2020年第二批三峡后续规划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2020年中央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第二批)、2020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三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基本农田有偿调剂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1项,涉及资金33561.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主要绩效目标是预防及治理地灾隐患点和滑坡工程,及时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年度项目的评价方法及主体是采取自评,根据历年的工作要求、安排,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检查、自查、验收等工作。主要评价指标有数量指标分析:对地灾点的监测;产出指标分析:项目已完成治理的程度;效益指标:治理效果明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通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可有效避免由于重大地质灾害的发生而造成的损害。有效改善了当地地质环境条件,减少了地质灾害的危害,并为当地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对保护当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均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本年度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针对年初预算项目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一般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一般项目:一是2020年三峡后续规划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2125.35万元,执行数1712万元,完成预算的80%,主要产出和效果主要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级指标。(1)徐家小学后山滑坡及凤凰山危岩带勘查工作为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作指导;(2)徐家小学后山滑坡和凤凰山危岩带工程治理工程保护居民957人、过往行人5000人/天、过往车辆1500辆/天、1.6923亿元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水电、通讯、银行、卫生院等公共基础设施安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从客观上也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避免了地质灾害的威胁,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3)巫溪县库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41处,每个群测群防点选派一名群测群防员进行监测,通过对群测群防员大立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增强民众防灾减灾能力。发动广大群众直接参与,对地质灾害进行常规监测,对地质灾害的发生进行预报预警,根据险情采取避让防治措施,在发生地质灾害时及时进行抢险救灾,以达到尽可能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目的。二是2020年中央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1947万元,执行数1050万元,完成预算的54%,主要产出和效果主要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级指标。(1)6个控制性勘查项目及4个集镇调勘查项目为开展下一步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作指导。(2)下堡镇马儿岩危岩治理工程保护西宁中学、下堡集镇、301省道、西溪河河道、居民及师生共约1790人(包含西宁中学师生约1300人,中阳村小学师生约50人)的生命安全及5亿元财产安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从客观上也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避免了地质灾害的威胁,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3)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进一步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最大限度促进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联系人 |
张英 | ||||||
实施单位 |
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联系电话 |
5181110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3361.50 |
总量 |
3361.5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361.50 |
其中:财政资金 |
3361.50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一.坚持以党建工作为抓手 |
一.坚持以党建工作为抓手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投入管理指标 |
预算编审管理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0 |
≤0 |
100% |
5 |
| ||
结余结转率 |
≦10% |
≦10% |
100% |
5 |
| ||||
一般性支出控制率 |
≦-5% |
≦-5% |
100% |
5 |
| ||||
预算管理(10分)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及时准确公开 |
及时准确公开 |
100% |
5 |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
100% |
100% |
5 |
| ||||
资产管理(5分)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00% |
100% |
100% |
5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25)分 |
采矿权出让家数 |
≧9家 |
9家 |
100% |
15 |
| ||
不动产登记办证数 |
≧12000个 |
12000个 |
100% |
10 |
| ||||
质量指标(20)分 |
标定地价更新率 |
100% |
100% |
100% |
20 |
| |||
时效指标(15)分 |
卫片执法图斑监测核实处置及时性 |
≥95% |
95% |
100% |
15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5% |
100% |
100% |
10 |
| ||
说明 |
无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2020年中央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第一批) |
自评总分 |
95.3 | ||||||
主管部门 |
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联系人 |
晏茂膑 | ||||||
实施单位 |
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联系电话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1947 |
总量 |
105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947 |
其中:财政资金 |
1050 |
53% |
5.3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6个控制性勘查项目及4个集镇调勘查项目为开展下一步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作指导。 |
目标1:6个控制性勘查项目及4个集镇调勘查项目为开展下一步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作指导。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20)分 |
完成勘查项目(个) |
10 |
10 |
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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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10)分 |
勘查项目达到验收条件率 |
100% |
100% |
100% |
10 |
| |||
时效指标(10)分 |
项目按时开工率 |
100% |
100% |
100% |
10 |
| |||
效益指标(40)分 |
经济效益指标(10)分 |
是否提高地方经济发展 |
提高 |
提高 |
10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20)分 |
保护人民群众(人) |
1790 |
1790 |
100% |
10 |
| |||
受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人数是否减少 |
减少 |
减少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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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10)分 |
是否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
改善 |
改善 |
100% |
10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群众满意度 |
≥95% |
10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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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8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