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607453C/2021-000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01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1 |
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关于区县(自治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62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巫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8〕201号),制定了新的三定方案,新增规划职能、充实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和登记确权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 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缴管理等。
(4)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 准。拟订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 关资产收益。
(5)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县级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 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 国土空间规划实时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布局。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重要专项规划,负责对涉及国土空间利用保护的其他各类 专项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承担县政府交办的重要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7)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由县政府组织制定的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建立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 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条件、用地预审、建设工程竣 工规划核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等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全县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 收征用管理。
(8)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与规划统筹工作。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有关重大备选项目。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全县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1)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负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和防治工作。 组织开展全县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的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及登记。会同有关部门承 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相关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 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
(15) 促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 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有关对外交流合作。
(16)负责自然资源权属调查、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空间规划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7)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18)归口管理县林业局。
(19)承担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 上述职责,设置六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资源利用科、规划科、资源保护科(行政审批科)、地质矿产科。下设有土地整理征收中心、不动 产登记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规划测绘地理信息中心、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设城厢、凤凰、宁厂、通城、上磺、文峰、徐 家、尖山、下堡九个规划自然资源所。目前我单位共有行政编制(含原片区所)44个、事业编制144个;实有行政人员49人,事业85人,退休38人,遗属 6人。
二、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1264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058.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585.6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8.0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减少102.27万元、公用经费拨款减少95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109.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643.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7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8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9.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农林水支出3761.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24.61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88.0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97.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9.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8.3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058.34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 8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8.34万元,比2020年减少197.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15人到林业局。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0万元,比2020年增加109.2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新增了职能职责,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增加了土地整理征收中心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巫溪县2020年年度 变更调查、测绘地理信息中心数据建库、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经费、耕地质量等别鉴定和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方案制定、"“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卡贫困户农 房整 宗地收益权收储专项工作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 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4073.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4073.22 万元,比2020年增加4073.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地灾治理项目尚未完工,资金结转至2021年。主要用于下堡马儿岩治理、中梁乡场镇 治理、凤凰山危岩带治理等项目。
2021年项目总支出为9985.63万元。其中包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912.41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4073.22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7.5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27 万元,比2020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严格管理,从严控制,从而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 万元,比2020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公车运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3.57万元,比上年减少9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二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400万元。
(1)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20万元
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第三次国土调查充分衔接,有效解决划定不实、非法占用等问题,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提高监管水平。
(2)巫溪县2020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抽查及实地核查15万元
规范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促进矿业权人诚信自律,强化矿业权人主体责任和信用约束,加强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保护矿产资源合法合理开采,避免国家资源流失,防止矿山超层越界开采。
(3)编制巫溪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0万元
通过对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方面进行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编制我县未来5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基础和前提条件。
该报告作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依据和前提,矿产资源的开采与地质、水以及大气环境等方面的联系密切,侧重点在于对生态环境效益的影响。
(4)巫溪县矿业权设置区划论证报告(2021-2025年)及巫溪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报告编制10万元
编制我县未来5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统筹安排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编制和实施相关矿产资源规划,各地区应当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和监督中推广应用空间数据库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法。
多规合一、科学布局,合理把握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一是对现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二是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潜力评价和可供性分析;三是根据需要做好相应的调查评价和专题研究等。
(5)人才引进生活安家费6.4万元
一是注意人才优化流动;二是着力做好人才的规范管理;三是重视人才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6)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经费20万元
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合法性判定,依法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按时填报卫片执法系统。切实维护我县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良好秩序,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7)巫溪县城区建筑物信息更新10万元
为了掌握巫溪县城区建筑物信息基本情况,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巫溪县城区建筑物信息更新调查,调查时间节点为2019年11月10日,本项工作是2018年区县城区建筑物信息调查的延续。
(8)编制巫溪县标定地价体系15万元
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发挥价格杠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集约的引导作用,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公示,并按照“一年一更新一公示”要求建立每年一季度定期更新公布的城镇标定地价公示制度。
(9)编制巫溪县2019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报告15万元
充分结合原国土、规划系统工作内容,总结本地区下降目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按技术标准完成下降目标评估测算,形成年度评估报告,将本地区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完成情况评估成果报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处和市发展改革委地区处进行核查。
系统分析查找土地粗放利用、投入产出低的原因,全面总结经验,完善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用地规模核定、评价及操作办法,积极建立用地规模核定制度。
(10)编制巫溪县2021年供应计划10万元
为强化土地出让统筹管理,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保障和支撑,增强计划的刚性约束,达到科学合理、可持续供地。该项目的编制。一是由政府指导性计划改为指令性计划,由市政府审批,明年起供地须按计划进行,否则不能供地;二是能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
(11)编制巫溪县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体系10万元
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发挥价格杠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集约的引导作用,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根据社会经济条件和土地市场变化建立适时全面或局部调整的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制度。
(12)编制巫溪县集体建设用地地价体系8.6万元
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各区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各主管部门要借鉴试点地区工作成果,加强部门内外的统筹协调,委托土地评估专业机构进行科学开展涉及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等评价评估工作。
(13)执法监察、土地出让前期工作、地灾监测防治、矿产资源管理等前期建设项目费 50万元
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土地、房屋权属确认和登记发证;耕地保护和节约 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管理矿产资源矿业权;保护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对土地、房屋、地质矿产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测绘地理信息中心数据建库30万元
根据《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巫溪委办发〔2019〕 53号文 件要求,规划测绘地理信息中心为全县城乡建设的规划设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提供审查和咨询服务;负责规划信息的汇集、发布、提供规划咨询服务;建设工程 规划管理控制性的制作,参与城乡规划可行性研究;以及为数据发布、分布和交换等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运行保障等,规划展览馆设备购置费及日常系统维护等工作 经费。
一是规划数据建库;二是日常收集整理规划测绘档案;三是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15)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及便民化30万元
一是大力推行信息共享集成和流程集成;二是要做到流程精简优化到位;三是要做到不动产登记数据完善,登记业务现场办结类型增加,不动产登记实现“全渝通办”;四是立足目前执行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等。
(16)巫溪县2020年国土调查年度变更30万元
委托中介机构对全县征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新增耕地、基本农田划定、经违法用地查处保留的土地等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行调查与核实,切实解决国 土 变更调查与日常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衔接。今年根据《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及三调技术规程,由于基础影像和上图精度提高、变更地类从侧 重建设 用地向自然资源全覆盖全地类变更转变、属性标注和专题图层更新内容增加、工作图斑量增加等因素,工作经费在往年基础上有所增加。
查清土地利用每年的变化情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工作,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17)巫溪县2020年地理国情监测20万元
地理国情是重要的基本国情,是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重要依据;是推进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合理配置各类资源,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做好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服务,开展相关领域调查、普查的重要数据基础。
(18)“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卡贫困户农房整宗地收益权收储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
根据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卡贫困户农房整宗地收益权收储实施方案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18〕32号),一是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保证我县农房收储工作有序推进,增加财政收入。
(19)耕地质量等别鉴定、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方案制订经费40万元
一是为服务耕地占补平衡日常管理需求,及时掌握我县耕地质量等别变化状况,推动我县土地开发新增耕地指标工作,建立“定期全面评价、年度更新评价、年度监测评价”的工作制度,配合完善本县三调耕地分等调查评价。
二是为加快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促进农用地合理开发利用,规范本县土地转让、出让等交易活动,为征收土地税收提供有力依据。申请经费用于支付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方案制订的技术单位作业经费。
三是促进农用地有效、合理开发,保证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土地转让、土地出让工作有序推进,增加财政收入。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支出预算总量为12643.97万元;其中部门预算支出12643.97万元。当年整体绩效目标:一是坚持以党建工作为抓手;二 是坚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头等大事,1、科学规划。2、抓好保障。保证扶贫用地,加强综合执法,完成土地开发整理500亩,完成农村 建设用地复垦1000亩。3、落实监管。三是坚持以规划为引领;四是坚持以抓好保障为重点,1、构 建现代产业体系,走绿色发展新步伐,2、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强化资源开发利用。(1)加强土地供应,(2)严格落实管理,(3)加强土 地储备,(4)加大土地征收力度。3、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加美好;认真开展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加快不动产登记软、硬件建设速度,加强测 绘地理信息工作。4、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安居乐业新局面,积极开展地灾防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排查巡查,强化监测预警,加快项目推进,加强综合 执法。认真落实信访、安全等工作。
绩效指标根据业务范围,将指标性质主要分为四大类:一是投入管理指标。(1)一般性支出控制率所占指标权重为10,指标值≦-5%;(2)政府采购执行率所占指标权重为15,指标值为100%;(3)固定资产利用率所占指标权重为10,指标值为100%。
二是数量指标。(1)采矿权出让家数所占指标权重为10,指标值≧9家;(2)2021年土地供应计划所占指标权重为15,指标值≧500亩;(3)不动产登记办证数所占指标权重为10,指标值≧12000个。
三是质量指标。(1)地理国情监测覆盖率所占指标权重为15,指标值≧95%;(2)标定地价更新率所占指标权重为10,指标值为100%。
四是满意度指标。(1)人民群众满意度所占指标权重为5,指标值为≧95%。
(二)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无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 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 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 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英 联系方式: 023-518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