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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7-039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02-06 [ 发布日期 ] 2017-02-06

县国土房管局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巫溪委办发(2001)99号文件,我局承担以下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土地、矿产资源、房屋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议案和政府规章草案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起草住房制度改革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草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城乡土地、房屋权属确认和登记发证的统一管理。

4、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土地、矿产资源。

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负责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查报批;负责土地用途管制工作;组织和指导土地开发复垦、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负责土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管理;

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5、统一管理全县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工作,负责土地征用、划拨的审查、报批;负责全县土地整治开发的管理工作。

6、统一管理全县土地、公房资产,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等有偿使用的管理;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管理;负责企业改革中土地使用权的处置;负责外资企业用地的管理。

负责对县有公房的资产管理;负责对授权的其它国有资产的管理。

7、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查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灾害汇交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管理地勘成果。

8、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9、负责全县土地、房屋定级估价及地价评估确认;负责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典当管理和房屋使用权转让等房地产市场管理。

10、负责全县廉租房、集资合作建设工作的规划、计划、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和监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各类房屋的使用、装修安全、修缮和拆迁的行政管理。

12、负责全县土地出让金和收益金的核收、征收、解交;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负责房管资金的核收、征收和管理;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坐和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对国拨地勘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依照《重庆市测给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县地籍、房籍测绘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地籍、房籍测绘规划,管理测绘成果档案。

14、组织开展对全县土地、地质矿产、房屋执法情况的执法监察,依法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裁决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5、负责全县土地、地质矿产、房屋管理和房改的科技、信息、综合统计;负责外事、宣传及系统职工培训的组织指导。

16、指导乡(镇)土地、矿产资源、房屋和房改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我局设五科一室,下设十三个片区国土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编制单位,下设有土地管理监察队、地质环境监测站、房屋征收办、不动产登记中心四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房地产管理处、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国家建设用地统一征用办公室、土地测量所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预算拨款1555.29万元,上年专项资金结转158.67万元,支出1713.96万元,其中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454.99万元,含基本支出995.32万元,项目支出459.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49万元,其中行政退休87.25万元,事业退休15.27万元,遗属补助1.9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9.1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5.7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3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85.36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比上年略有有减少。

附件下载:

县国土房管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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