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607453C/2024-0000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8 |
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关于区县(自治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62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巫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8〕201号), 我单位履行如下职能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 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 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拟订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县级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 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时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 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 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重要专项规划,负责对涉及国土空间利用保护的其他各类专项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承担县政府交办的重要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7)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由县政府组织制定的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建立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条件、用地预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等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全县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8)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与规划统筹工作。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全县国土空间 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有关重大备选项目。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耕地 保护政策,负责全县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1)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负责地质灾害调查 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的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及登记。会同有关部门承 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相关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 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
(15)促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有关对外交流合作。
(16)负责自然资源权属调查、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空间规划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7)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18)归口管理县林业局。
(19)承担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设置六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资源利用科、规划科、资源保护科(行政审批科)、地质矿产科。下设有不动产登记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规划测绘地理信息中心、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设城厢、凤凰、宁厂、通城、上磺、文峰、徐家、尖山、下堡九个规划自然资源所。目前我单位共有行政编制(含原片区所)3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数17个;实有行政人员3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9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退休39人,遗属4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52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66.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57.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04.42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三峡后续等地质灾害资金拨付。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524.0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9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等支出2148.77万元,农林水支出557.3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2.1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04.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103.2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1.1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6.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6.62万元,比2023年增加30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94万元,比2023年减少1103.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事业人员的年初预算收支纳入到巫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独立核算。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25.68万元,比2023年增加1406.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地质灾害项目资金、基本农田有偿调剂费等,主要用于徐家柳木湾应急地灾项目、基本农田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7.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7.39万元,比2023年减少1507.7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地质灾害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凤凰山危岩等地质灾害项目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6.20万元,比2023年减少19.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不安排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12.40万元,比2023年减少13.6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0万元,比2023年减少5.7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没有安排购买公务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4.91万元,比上年减少151.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事业人员的年初预算收支纳入到巫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独立核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纳入到巫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统一核算,故本单位无填报数据。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25.68万元。
(1)人才引进安家费4.4万元
一是注意人才优化流动;二是着力做好人才的规范管理;三是重视人才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等项目83.10万元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判定、测绘、系统填报和整改。
(3)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手续办理项目98万元
对全县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及时完成行政审批,落实农村村民住房保障,减少违法违规用地情况。
(4)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98万元
勘界定标主要内容为基础资料收集、内业处理、外业放点核查、实地现场勘界、埋设桩界与标识牌以及成果汇总入库。根据最新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成果结合技术规程,合理设定界桩、界碑数量,采用耐腐蚀性的材质进行设立。
(5)2024年巫溪县徐家柳木湾泥石流抢险治理工程412.18万元
危及居民218户516人,乡道可能堵塞头洞沟形成堰塞湖,危及下游徐家场镇安全,经济损失约5000万元。
(6)2023年基本农田有偿调剂费1030万元
将现状永久基本农田中非耕地、不稳定利用耕地调出,在稳定利用耕地中补足。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预算总量为4099.50万元,包含土地整理征收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初预算数,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2.11万元。本年整体绩效目标:一是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生产等;二是土地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全县耕地质量等别变化情况,保障经济发展需要的重点项目的建设的同时改造提升耕地质量和利用率;三是促进农用地有效、合理开发,保证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土地转让、土地出让工作有序推进,增加财政收入;四是承担国土空间规划与地理测绘的科研、科技合作交流、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五是负责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空间数据支持,为各行业提供规划成果数据的对外服务与应急保障技术服务工作;六是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七是负责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八是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其他等专项工作;九是完成土地整理面积:1046.7637公顷。十是完成新增耕地面积:101.0573公顷。十一是完成新增水田面积:12.0765公顷等。
绩效指标根据业务范围,将指标性质主要分为四大类:一是数量指标。(1)不动产登记数量所占指标权重为20,指标值≧10000个;(2)耕地保有量所占指标权重为20,指标值≧51.1万亩;(3)全面审批建设用地面积所占指标权重为10,指标值≧600亩。
二是时效指标。(1)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所占指标权重为10,指标值≧100%;(2)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所占指标权重为10,指标值≧100%。
三是效益指标。(1)矿山生态修复面积所占指标权重为10,指标值≧6公顷。
四是满意度指标。(1)群众满意度所占指标权重为10,指标值为≧100%。
(二)本单位2024年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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