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快构建自然资源政策法规体系,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的学习。多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原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通过办公室班子会,以及职工会、机关支部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宣讲以及党员干部个人自学等方式,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鼓励干部职工利用下班时间通过学习强国APP、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法治理论知识,全局职工法治理论知识考试通过率达100%。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汲取周边区县优化营商环境的优势做法,成立业务培训小组,每周一次业务培训,半月一次法律法规普及,增强自身队伍业务素质建设。
1.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业务流程。针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要,登记中心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开设了绿色通道,实行“一窗式、即办即取”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首次登记、批量业务除外)的办结时限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受理后1到3个工作日,查询业务、查封登记、解封登记、注销登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抵押登记实现“不见面”服务,登记信息实现线上“渝快办”、公众号快捷办、线下自助查。
2.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窗口。将原设置在局机关办公楼的集中受理窗口和抵押窗口全部迁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统一对外办公,共派驻工作人员11名,目前共设置涉税窗口3个,非涉税窗口2个,同税务部门协调增派了税务工作人员。
3.简化办事环节,逐步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网上开展了权力清单,涵盖了相关法律法规、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告知单等信息,方便群众和企业事前查询。推行“马上办”、“一次办”,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路数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各级行政事项清理工作要求,结合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能职责,对相关许可事项进一步梳理。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法规制度统一。其中,资源利用行政许可共7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审查,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审查,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原用途补办出让手续审查,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行政征收4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增加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的土地收益征收,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土地闲置费)。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作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执法部门,始终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1.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认真梳理本单位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和执法依据,细化行政执法权责,并及时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对行政处罚信息及行政执法工作抽查信息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及网上运行工作的要求,我局对2020年12月31日前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由县、乡(镇)二级实施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本领域县、乡(镇)拟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29项(行政许可89项、行政处罚118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其中县单独实施222项,乡(镇)单独实施7项,县和乡镇共同实施0项。拟向乡(镇)下放行政权力7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6项、其他行政权力0项)。本领域县、乡(镇)拟保留公共服务事项6项,其中县单独实施5项,乡(镇)单独实施1项,县和乡(镇)共同实施0项。同时,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进行了相应完善。
2.加强执法监督。健全并落实行政执法日常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各项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过程的监督。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加大行政执法事中监督,事后公开力度。
3.认真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关于建立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会审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等,加大重大行政处罚监督力度,切实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受访、回访机制,依法分类处理诉求,理清事项处理途径,推动问题及时解决。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领导干部牵头组织职工法治理论学习,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各科室根据职能开展本科室法治专题培训,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专门的法治专题培训,并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尚需进一步深化。针对性强、质量高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还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仍在发生。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单位工作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出身,要加强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管理业务的能力。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会议、悬挂横幅、印发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等多种方式进行普法宣传。特别是要加大对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宣传,以此增强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让老百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继续加强自身队伍法治理论学习。利用开展专题培训、案例警示等多途径多层次教育,增强队伍的法律认知,提高队伍的法律专业素养建设。三是聘请法律顾问,为局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