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委、林业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依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渝规资发〔2021〕16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可免于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一、不影响安全疏散且不涉及新增建筑面积的屋顶美化;
二、不改变房屋登记属性对建筑产权单元内部空间进行改造或者技术升级的装修行为;
三、在项目权属用地范围内加装消防疏散楼梯、电动扶梯、电动汽车充电桩、快递柜、通信基站、运动健身设施等设施设备且不涉及增加建筑面积、不涉及相邻关系的;
四、不涉及改变消防通道、扑救场地的道路地面铺装硬化、广场、绿地等环境景观设计;
五、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改、扩建项目(土地产权证范围内)不需办理选址、用地规划许可;
六、其 他免于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形。如:农业生产项目(果蔬种植、畜禽养殖、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果蔬以及畜禽产品深加工工厂除外);林业生 产项目(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石漠化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等植树造林工程);部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桶、坐凳等)。
此函
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