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经济信息委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51522842
政府网站:www.cqwx.gov.cn/bm/xjjx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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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二)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重庆市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三)负责提出工业、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化、大数据、工业技改项目审批、审核、备案;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安排;规划和组织重大工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拟订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并组织落实;负责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对经济运行要素煤、电、工业用油、气、运和重要物资的平衡调度;负责工业品及重要物资运输的协调平衡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执行国家药品储备有关规定。
(五)负责盐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及执法工作,负责储备盐管理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和盐行业发展稳定;负责盐业统计分析。
(六)指导工业企业工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七)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企业,指导企业改革和促进企业加强现代企业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业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八)指导工业品、生产资料等市场体系的培育建设和发展;指导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引导和规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指导和促进创意产业发展。
(九)负责工业经济发展、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企业布局调整;参与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特色工业发展。
(十)负责电力、天然气等行业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的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工作和设备行政管理及监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工业相关行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电力、天然气、广播、电讯线缆设施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汽车摩托车、装备、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贯彻执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及推广应用政策。
(十二)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协调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十三)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十四)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负责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
(十五)协助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管理;负责工业系统协(学、商)会管理。
(十七)贯彻执行智能化相关规划、政策,协调智能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等职责。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原县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支队撤销后行政执法职责回归机关。
(二十)增加招商统筹相关职责。划入县发展改革委招商统筹相关职责,强化招商统筹、制造业招商、园区招商指导等职责,加挂县招商投资促进局牌子。增加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职责。划入县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职责。
(二十一)减少民营经济发展服务职责。将培育各类民营市场主体等民营经济发展服务职责划入县发展改革委。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宣传、值班等工作。负责政务督办和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接待、内部安全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统筹机关党风廉政、宣传、精神文明、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负责机关信访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贯彻执行有关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报备,办理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涉法性事务。负责本县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承担工业和信息化理论性、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依法承担本部门有关电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醇基燃料、监控化学品、煤炭经营、通信、民爆、盐业、无线电、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审批职能。协调指导工业企业改革工作。承担行业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三)经济运行和企业发展科。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产业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企业运行调度,引导大中小微型企业协调发展。承担对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评价和工业企业的培育工作。指导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工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编制电力、天然气、煤炭年度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电、工业用油、气等重要物资经济运行要素的平衡调度和运输协调。组织实施全县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管理创新、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工作。
负责楼宇产业园发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工作。承担中小企业服务权益保障和微型企业培育工作,编制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促进计划,指导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贯彻执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参与拟订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有关具体工作。综合协调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承担军民融合发展日常工作。
负责装备、材料、消费品、医药、化工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
(四)信息发展科。贯彻执行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信息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子信息、智能终端和通信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无线电等行业管理,指导产业发展。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工业互联网经济发展工作。负责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规划、组织和监督管理,协调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协调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公司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组织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协助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处理行政区域内军地间无线电管理事宜。负责组织无线电技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五)规划招商投资科。贯彻执行有关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建设投资(含技术改造)规模、方向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及推广应用政策。承担协调推进全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汽车摩托车行业管理。依法对信息化、工业技改项目实施审核、备案及监督管理。参与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融资服务体系、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协调、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拟订工业和信息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和有关重大专项并促进项目实施。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工作。承担智能制造发展推进工作。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承担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利用内外资综合管理工作和对外开放工作。
负责全县招商统筹、制造业招商、园区招商指导工作。制定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招商投资促进政策。承担招商引资工作网络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招商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制造业领域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全县制造业招商协同联动机制,参与国际国内有关重大招商投资促进活动,推进重大招商项目建设。承担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园区经济合作有关重大招商项目,建立招商协同联动机制,协调解决招商项目建设难题。统筹产业转移工作。统筹管理县级重大招商项目并协调推进。配合实施园区重大招商项目督查督办。负责招商引资同质化竞争调处,规范招商引资秩序。
(六)应急管理科(行政执法科)。贯彻执行有关工业、通讯、中小企业和无线电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依法承担本部门电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醇基燃料、监控化学品、煤炭经营、通信、民爆、盐业、无线电、工业节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等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向执法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综合指导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发布行业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应急物资的生产组织和救援药品、物资的调度工作。负责盐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负责储备盐管理工作。承担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电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电力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电力、天然气、电讯线缆设施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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