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注册 | 我要留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8768891410G/2020-000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23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重庆市巫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2、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重庆市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3、负责提出工业、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组织实施;负责信息化、大数据、工业技改项目审批、审核、备案;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安排;规划和组织重大工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4、负责拟订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并组织落实;负责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对经济运行要素煤、电工业用油、气、和重要物资的平衡调度;负责工业品及重要物资运输的协调平衡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执行国家药品储备有关规定。

5、负责盐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及执法工作,负责储备盐管理工作

6、指导工业企业工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7、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企业,指导企业改革和促进企业加强现代企业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业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8、指导工业品、生产资料等市场体系的培育建设和发展指导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引导和规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指导和促进创意产业发展。

9、负责工业经济发展、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企业布局调整;参与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促进特色工业发展。

10、负责电力、天然气等行业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的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工作和设备行政管理及监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工业相关行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电力、天然气、广播、电讯线缆设施保护工作。

11、负责汽车摩托车、装备、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贯彻执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及推广应用政策。

12、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协调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13、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14、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负责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

15、统筹推进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负责数据资源建设、  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全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负责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智能超算等工作;负责工业、大数据领域信息安全管理;负责全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

16、协助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

17、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军民融合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县委有关工作要求,汇总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组织研究军民融合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拟订军民融合发展相关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综合协调军民融合发展工作,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

18、负责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管理;负责工业系统协(学、商)会管理。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经济运行科、规划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企业发展科、应急管理科、信息发展科(大数据科)、下设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电力监管执法大队。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巫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有行政编制14名。2019年底在职人员14名。巫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设巫溪县电力监管执法大队,有事业编制5名,2019年底在职人员5名。一个事业单位纳入本部门2019年决算编制。

(四)机构改革情况。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巫溪委办发〔2019〕61号)要求,对县经济信息委的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将商务委的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管理、食盐专营管理工作划入县经济信息委,将原工商管理局微型企业培育发展划入县经济信息委。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927.33万元,支出总计2,927.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1.18万元、增长64.81%,主要原因是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19年光伏奖励)增加1,000.00万元、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年初结转结余支出316.69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61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6.85万元,增长66.94%,主要原因是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19年光伏奖励)增加1,00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中小企业补助)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0.64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6.69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18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8.06万元,增长49.89%,主要原因是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19年光伏奖励)增加1,00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中小企业补助)增加、中小企业补助增加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24.69万元,占23.99%;项目支出1,662.84万元,占76.01%。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资源勘探信息等73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3.12万元,增长133.61%,主要原因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27.3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51.18万元,增长64.81%。主要原因是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19年光伏奖励)增加1,00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中小企业补助)增加、中小企业补助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6.85万元,增长66.94%。主要原因是2019年光伏奖励增加、中小企业补助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8.42万元,增长662.85%。主要原因是2019年光伏奖励增加1,000.00万元、中小企业补助增加、工业发展增加拨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6.69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8.06万元,增长49.89%。主要原因是对企业奖励、补助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5.30万元,增长539.21%。主要原因是2019年光伏奖励增加、中小企业补助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3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3.12万元,增长133.61%,主要原因是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7.97万元,占59.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9.38万元,增长426.16%,主要原因是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人员经费增加、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2.07万元,占7.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52万元,增长184.1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支出增加、各项保险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4.62万元,占0.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持平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74.40万元,占30.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4.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预算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8.47万元,占0.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4.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5.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48万元,下降17.78%,主要原因是退休1名减少,全年预算调减。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8.47万元、津贴补贴57.06万元、奖金40.78万元绩效工资22.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0.78万元、职业年金12.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4.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93万元、住房公积金18.47万元、医疗费1.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1.73万元、离休费88.1万元、抚恤金20.2万元、生活补助、11.19万元、奖励金2.25万元。公用经费6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7万元,下降5.1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87万元、印刷费2.53万元水费1.33万元、电费3.45万元、邮电费2.56万元、物业管理费5.05万元、差旅费11.18万元、会议费3.35万元、培训费4.14万元、公务接待费5.02万元、工会经费0.91万元、福利费3.57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万元,下降10.2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1万元,增长8.4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增加,相关业务部门指导工作增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末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5.88%,主要原因是严禁公车私用,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车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费5.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16.3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配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1万元,增长25.19%,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发生变化,新的对接部门业务指导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9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3.1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7万元,下降5.1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年底预算调减。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压缩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新的业务必须参加培训。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更换办公电脑、打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72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财政预算下达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23万元,用于我委2019年度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到2019年底,已完成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争取县级资金723万元,支出项目资金723万元,完成预算金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到2019年底,我委已完成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业企业奖补资金23家,拆除非法沙场2家,招商引资入驻企业1家,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上云率90%。争取县级资金723万元,支出项目资金723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全年预算数为723万元,执行数为7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超额完成产出数量指标,2019年底申报县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23家,招商引资入驻企业1家,争取县级财政资金723万元,均超额完成数量指标。二是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显著,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的完成,为我县解决就业400人,提升了我县政务信息系统上云水平,有力促进了我县工业企业发展,为我县的经济建设、政务服务水平作出了贡献。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统筹规划、合理分配项目资金。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尤其是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关系我县工业企业发展质量的核心要素要予以重点倾斜。二是广泛宣传,通过送政策进企业,提升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的知晓度,使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应报尽报,应享尽享。三是引导企业用好用活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能。围绕经济发展新动向,引导企业不断发展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使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四是强化监管,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管理,规范使用流程,避免出现滥用、挪用等情况。五是加大我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为我县工业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2019年巫溪县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自评总分

100分

主管部门

市经济信息委

联系人

卢小霞

实施单位

县经济信息委

联系电话

51899512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10分)

总量

723

总量

723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23

其中:财政资金

723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资金按规定用于工业企业奖补、集约化维护、拆除非法沙场、工业项目招商、大数据智能化建设;目标2:2019实现产值20000万元;目标3:招商引资企业1家;目标4: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上云率90%。

目标1:资金按规定用于工业企业奖补、集约化维护、拆除非法沙场、工业项目招商、大数据智能化建设;目标2:2019实现产值20000万元;目标3:招商引资企业1家;目标4: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上云率9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34)分

享受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数量

5个

5个

100%

6


享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长奖励数量

5个

6个

100%

6


享受工业企业物流、用电、投资补助数量

4个

7个

100%

10


享受重点工业企业评优奖励数量

5个

5个

100%

6


招商引资入驻企业数量

1个

1个

100%

6


质量指标(10)分

工业企业奖补资金发放准确率

100%

100%

100%

10


时效指标(6)分

工业企业奖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95%

100%

100%

6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18)分

解决就业人数

300人

400人

100%

6


2019实现产值(万元)

20000

28477.4

100%

6


拉动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增长

20%

29.60%

100%

6


社会效益指标(12)分

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上云率

≥85%

90%

100%

6


非法沙场拆除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

100%

6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分

服务企业满意度

95%

100%

100%

10


说明

巫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巫溪县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按照《巫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策和项目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溪财发〔2020〕85号)文件要求,我委对县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县财政局2019年12月拨付我委工业发展专项资金723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促进工业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通过企业申报、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第三方机构审计核实、相关部门严格评审,经公示无异,决定对申报的6个项目给予388.72万元奖补资金,2020年2月通过财政将奖补资金拨款至公司账户。其余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34.28万元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支付。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我委认真贯彻市县两级的相关政策,对申报的6个项目给予388.72万元奖补资金,做到符合奖励政策的企业全覆盖。其中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长奖励6家,工业企业物流补助2家,工业企业用电补助4家,工业企业投资补助1家,重点工业企业评优奖励5家。剩余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34.28万元分别用于拆除非法沙场、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维护、招商引资项目。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委坚持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加快周转、提高效益的基本原则,严格管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工业企业奖补资金拨款至企业账户,引导企业奖励资金进行合理合法的账务处理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维护、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拆除非法沙场项目以实付实销的方式进行处理。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年初设定目标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实现产值28477.4万元,招商引进企业1家,政务信息系统上云水平达到90%,较好完成年度总体绩效目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长奖励6家,工业企业物流补助2家,工业企业用电补助4家,工业企业投资补助1家,重点工业企业评优奖励5家,招商引资入驻企业1家。

(2)质量指标

我委将工业企业奖补资金共计388.72万元拨付到相应企业,发放准确率100%。

(3)时效指标。

县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后,我委在规定时间内将奖补资金拨付企业,支付到位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实现产值28477.4万元,拉动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增长29.6个百分点;解决就业400余人,进一步加速了我县工业企业发展,推动我县工业经济迈上新台阶。

2社会效益。

政务系统集约化维护有效提升我县政务信息系统上云水平,使上云水平达90%。拆除非法沙场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企业满意度为100%。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规模以上企业培育、招商引资等方面我委较好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但受制于我县工业基础薄弱、交通不便等因素,我县工业企业发展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更好地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助力我县工业企业发展,一要统筹规划、合理分配项目资金。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尤其是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关系我县工业企业发展质量的核心要素要予以重点倾斜。二要广泛宣传,通过送政策进企业,提升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的知晓度,使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应报尽报,应享尽享。三要引导企业用好用活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能。围绕经济发展新动向,引导企业不断发展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使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四要强化监管,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管理,规范使用流程,避免出现滥用、挪用等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337388  


附件下载:

巫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