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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巫溪县2023年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5-08

巫溪经信〔2023〕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消患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县政府工作安排,现将《巫溪县2023年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除险消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巫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414

   (此件公开公布)

巫溪县2023年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

“除险消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深化全县用电用气安全整治成效,防范化解用电用气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持续提升用电用气安全水平,按照市政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有关部署,结合用电用气安全年度重点任务和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聚焦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重点对象和主要风险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和综合治理,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此次整治范围为全县已建成投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主要整治内容为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防火封堵被破坏,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内停放充电;燃气管道、设施、用具敷设安装使用不规范,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情形。
    三、整治重点

(一)楼栋转换层、架空层、设备层等空间。用电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气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老化锈蚀,转换层使用燃气用具,改变转换层用途造成燃气管道穿越卧室、卫生间,违规包裹、圈围燃气管道设施,违规使用、储存液化石油气。
   (二)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庭院等空间。用电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用气方面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改造圈围燃气管道设施,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未规范安装使用机械送排风装置,违规包裹、圈围燃气管道设施,排水管道、化粪池、电力线路、发电设备与燃气管道间距不足。
  (三)楼道、大厅等空间。用电方面重点排查整治违规私拉乱接,电缆井内电线路敷设不规范,防火封堵不规范。用气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老化锈蚀,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未规范安装使用机械送排风装置。
  (四)单位用户。用电方面重点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内教培、餐饮、民宿、商超等单位用户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电气设备附近堆放易燃物品,外露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用气方面重点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内教培、餐饮、民宿、商超等用户燃气灶、热水器等燃气用具安装不规范或超期使用,私拉乱接燃气管道,未安装或停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信号未接入消防控制系统,管道气和液化石油气混用,二楼及以上楼层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五)单位用户。用电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居民用户、群租房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取暖设备附近堆放易燃物品,外露电线绿层老化、破损。用气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居民用户、群租房私拉乱接不规范或超期使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表后管道非燃气专用管道或超期使用,户内立管和表具老化锈蚀二楼及以上楼层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四、整治方式

(一)用户自查。乡镇(街道)组织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单位对楼栋转换层、突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庭院等公共空间开展自查;组织高层建筑内餐饮、教培、医疗、民宿、商超、仓储等单位用户对用电用气设施开展自查。自查情况录入“一楼一档”清单模板见附件1
    (二)专业检查。乡镇(街道)、县经济信息委组织供电企业、燃气企业对高层建筑责任范围内设施,以及楼栋转换层、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充电设施、庭院等公共空间开展检查;组织燃气企业对两年未实质入户居民用户、入户检查存在隐患的用户开展入户检查;组织物业管理单位、供电企业专业人员对居民用户户内用电安全开展指导;组织供电企业、燃气企业对餐饮、教培、医疗、民宿、商超、仓储等单位用户开展入户检查。专业检查情况录入“一楼一档”清单。

(三)隐患整治。乡镇(街道),县经济信息委综合用户自查、专业检查情况,录入“一楼一策”隐患整治清单,根据权属和管理责任落实整治责任。其中,楼栋转换层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庭院等公共空间发现隐患,由供电企业、燃气经营企业、物业管理单位、用户等按权属和管理责任负责整改。单位用户负责权属和管理责任范围内隐患整改。居民用户产权隐患由用户负责整改。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负责隐患整改督促指导。   

        五、时间安排及主要任务

(一)制订工作方案2023年4月底县经济信息委牵头组织制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用电用气安全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企业及用户排查整治、监督管理等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二)全面排查整治2023年5月底各乡镇(街道)、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物业管理单位、单位用户自查和供电企业、燃气经营企业排查检查,建立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一楼一档”。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统筹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居民用户安全装置加装等政策,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建立隐患整治“一楼一策”清单。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对乡镇(街道)用电用气安全排查整治开展抽查检查。

(三)综合治理攻坚(2023年11月底)。县经济信息委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加装、燃气管道和安全装置数字化改造、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整治等工作,落实各责任主体工作责任,对照隐患整治“一楼一策”清单实施综合治理。同时,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加强过程督导,对一时难以整治的风险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研究确定方案限期整改。
   (四)验收巩固提升2023年12月底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供电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对照隐患整治“一楼一策”清单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加大督办力度,限期完成。将排查整治中建立的好机制、好办法、好措施,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措施,着力解决入户检查难、隐患整改难、监测预警难等问题。
    、工作措施
   (一)开展宣传教育。县经济信息委组织供电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加强用电用气产品选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隐患排查整治等知识,以及相关法规的宣传,提高物业管理单位、单位用户、居民用户风险隐患识别能力和整改隐患自觉性,形成整治合力。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组织物业管理单位、单位用户、供电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完善排查检查工作机制。对无物业管理企业的居民小区,要落实乡镇(街道)或村(居)民委员会人员负责自查、排查、建档、整治、验收的统筹协调。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将本行业、领域管理对象用电用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安全工作一并检查指导。
    (三)推进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各乡镇(街道)组织供电企业、燃气经营企业、整改责任主体,综合考虑整改任务大小、风险大小、整改难易程度、整改责任主体等因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燃气安全装置加装等任务,注重发挥供电企业、燃气经营企业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优势,整体制订整改方案,实施综合治理。
   (四)提升技防水平。县经济信息委牵头,供电企业、燃气经营企业落实研究推进措施,在老旧高层建筑推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在其他高层建筑全面完成漏电保护装置,规范高层建筑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生活困难群众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加大智能安全装置推广力度,推进用电用气安全装置信号接入小区消防控制系统和安全管理信息平台。
  (五)强化自主管理。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商务委、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在推进物业服务、医疗、宾馆、酒店、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时,同步明确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标准化内容。明确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队伍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队伍专业技术培训教育。
    (六)严格执法监管。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加强信息互通,严肃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除险清患”

     按照“市级指导、区县总责、镇街组织、主体落实”。县教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县级部门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和督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总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将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除险清忠”纳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一并布置、研究、督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统筹推动落实。
    (二)强化统筹调度。建立调度机制,县经济信息委定期对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推进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对进度慢、效果差的报县政府加强督办。各乡镇(街道)按时高层建筑用电用气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县经济信息委汇总。

(三)严格督导考核。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纳入市政府考核区县平安重庆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业绩的内容应用。县经济信息委将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做专项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报县政府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处理。

  附件1.高层建筑用电用气除险清患”“一楼一档模板

2.高层建筑用电用气除险清患”“一楼一策模板



附件1

        高层建筑用电用气“除险清患”“一楼一档”模板

建筑名称XX小区XX栋                     建筑地址:XX乡镇XX街道XX号

注:建筑名称、地址与高层建筑信息采集系统保持一致

对象

用户自查

燃气经营企业专业检查

电力企业专业检查

确认隐患数

检查时间

参加人员

检查时间

参加人员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楼栋转换层、架空层、设备层等空间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庭院等空间








楼道、大厅等空间








单位用户甲








单位用户乙








居民用户甲








居民用户乙








附件2

            高层建筑用电用气“除险清患”“一楼一策”模板

建筑名称XX小区XX栋                        建筑位置:XX乡镇XX街道XX号

注:建筑名称、地址与高层建筑信息采集系统保持一致

序号

排查时间

隐患类别

隐患类型

隐患描述

整改主体

整改措施

整改资金

整改时限

整改预案

1










2










3










注:1.隐患类别:选填用电隐患或用气隐患

2.隐患类型:用电隐患应选填线路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使用不规范、防火封堵不规范、电气设施老化、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其一用气隐患应选填管道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违规圈围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使用不规范、燃气安全装置使用不规范、用气安全措施安装使用不规范、管道设施老化、燃气混用、液化石油气使用不规范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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