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合信息、政务公开、信息、目标管理、政务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群团、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干部人事、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舆情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处置工作。承担机关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信访稳定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推进行业体制改革。负责本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财务审计科。负责行业基本经费及专项资金申报、拨付及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部门预决算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协助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负责指导行业财务管理工作,审核所属单位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三)规划计划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县交通综合规划及其子规划。拟订全县交通建设年度(含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投资计划。负责交通项目的前期策划、申报和计划安排,提出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工作。承担岸线使用布局有关工作。承担交通扶贫工作。负责拟订地方铁路、民航发展专项规划,协调推进全县铁路、民航项目建设管理。协调管理铁路、民航运输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口岸和物流相关衔接工作。协调邮政发展相关工作。
(四)行政审批科。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用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审核工作,并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论证、审查等工作。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和相关电子政务工作。具体管理交通运输行业政务服务窗口。
(五)建设管理科。贯彻执行交通项目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过程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及工程造价、设计变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桥梁、隧道、航道等养护技术业务指导。负责指导灾害防治和抢修任务。负责交通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筹指导交通建设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六)运输管理科(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等综合运输市场的监管,组织指导和协调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城市公交、邮政等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营工作。组织和监督实施重点物资、大宗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调控和春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运输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水陆运输、客货运站场、港口码头、机动车维修、驾培及租赁等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以及安全服务质量、服务信誉考核确认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交通战备管理工作,按规定拟订和实施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负责全县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工作,提供辖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
(七)安全法制科。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全县交通领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负责行业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编制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统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执法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办理相关涉法性事务。负责指导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