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09321004U/2021-00041 | [ 发文字号 ] | 渝交〔2021〕500000202111120000063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交通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9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9 |
交通行政审批许可决定书
渝交〔2021〕500000202111120000063
重庆市万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于2021年11月18日提出重庆市万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际班车客运线路延续经营申请已收悉。
经审查,你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线路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班线起始地:巫溪
班线终到地:安康
途径路线:S201-县道(镇坪-广佛-平利)-S308
起始地高速公路进出口:
终到地高速公路进出口:
班车类别:直达
投入车辆数量:1辆
车辆类型大小:
车辆类型等级:中级
车辆技术等级:普通
经营期限:自2021年12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01日止
其它事项:
申请延续经营客运班线对应的原班车客运标志牌号:223800042。班线其它事项不变。请于2022年05月30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营运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许可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的,将撤销本行政许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市政府文件要求,投入的客运车辆必须符合道路等级及路况通行条件,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班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必须落实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及稳定工作主体责任,必须配备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驾驶人员,车辆必须保持技术状态良好,符合班线经营要求,并按规定参加营运,相关区县运管机构必须强化日常监管。
巫溪县交通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