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09321004U/2024-0000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交通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8 |
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承担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能力。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承担船舶检验(含渔业船舶)方面的执法职能。
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承担公路、水运和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科、法制科、安全科、科技信息科(指挥中心)、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执法五大队、执法六大队。
(三)人员情况。
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52名。设支队长1名、政委 1名,副支队长2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为46人,退休人员30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9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5.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8.61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6.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8.6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经费拨款增加63.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减少0.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95.8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6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5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0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8.6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8.61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结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及人员公用经费增加;二是2023年我单位无单独公车运行经费预算,2024年增加9台公车运行经费31.50万元;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增加45.3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5.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5.82万元,比2023年增加10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82万元,比2023年增加108.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结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及人员公用经费增加;二是2023年我单位无公车运行经费预算,2024年增加9台公车运行经费31.50万元;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增加45.38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2.5万元,比2023年增加2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业务须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次数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0万元,比2023年增加2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无单独公车运行经费预算,2023年公车运行经费由公用定额经费保障9万元,2024年增加9台公车运行经费31.50万元,故2024年比2023年增加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7.01万元,比上年增加18.8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增加9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表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承担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执法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公路、水运和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职能。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局交办其他任务。
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持续抓好公路路政超载超限治理、持续做好企业监管等执法检查工作、扎实完成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专项行动、认真做好全县公路沿线强墓碑石材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点)清理整治工作、全面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持续开展执法队伍培训、持续推动“四基四化”建设、加强案件质量监督,保障公正文明执法、以多举措服务保障为抓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保障单位经费正常运转,保障相关人员经费。
2024年我单位没有县重点专项资金目标编制。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张玉宇,电话:023-51522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