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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交通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1-22

巫溪县交通局

关于《巫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落实情况》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巫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巫溪委发〔2016〕26 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巫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落实情况自查整改暨迎接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局的安排部署,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为目标,以法治考评为抓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发展全过程中,落实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服务、运营、生产的各领域,为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引领和保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一是承接机构到位。主动加强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承接科室,确保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二是业务培训到位。对照下放审批事项的内容和流程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熟悉下放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硬件要求等等,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下放的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三是流程优化到位。对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科学设定办理环节,建立项目明确、流程清晰、职责到位、运转灵活的审批服务链,并向社会公开,确保审批事项承接后,审批工作运行更加高效有序。

2.继续推进“两库一单一细则”建设。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一单、两库、一细则”进行动态调整,完成了系统24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更新了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建。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和处罚事项、政务服务事项。

3.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实际全面梳理交通系统公共服务事项,经市交通局审核通过的公共服务事项共计22项,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4.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交通系统46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由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接办件,实现了“一站式”受理办结,着力构建了便民、利民、亲民、为民和高效廉政、方便快捷的交通行政审批体系。

5.实行目录化、编码化、数字化管理。对保留的223项行政权力事项均按上级文件要求实行目录化、编码化、数字化管理。

6.推行“渝快办”从而实现“快办愉”。推广“好差评”系统,做好电话回访。2016年1月1日至今共办件486件,无上级部门通报,催告事件发生。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 始终坚持依法行政领导负责制。一是建立主要领导牵头的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每年初印发《全县交通法治工作要点》;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每年6月前对以前年度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三是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建立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按照制度和责任制规定,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交通行政执法中的违法、不当和不作为行为,使责任到岗、到人。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8.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巫溪县交通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和监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9.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作用。与浩志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浩志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涉法涉诉案件处置、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建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深化交通系统机构改革。按照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运管、路政、港航等部门人员进行了整合,成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实行综合执法。

11. 加强法审核。一是事中监督常态化,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都要经法制审核,把执法监督前移,未经法制审核,不得走到下一个流程;二是事后监管标准化,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按照市政府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提升案卷质量。

1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年系统共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748件,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215件,处罚金412.14余万元,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案件。

13. 推进行政执法公示。督促行业管理机构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程序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设立并公示了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切实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化。

14. 强化全过程记录。一线在编执法人员均配置执法记录仪,在执法检查现场、调查取证、听取陈述申辩、案件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确保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行为均有据可查。

15.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一是依据相关规定对系统持有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自查报告;二是有效衔接改革期间执法证件管理。全面排查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组织完成了44名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证件更换工作,确保证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实施新录用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组织新进人员参加了市交委组织的执法培训,有效提升了新进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6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每年定期不定期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对行业管理机构办公场所、超限检测站以及路检路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着装、持证、文明用语,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以罚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暗访,树立良好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形象。

17.明晰权责,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按照交通运输部“三基三化”要求,在各基层执法站所公示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人员及监督举报电话等重要内容,告知于民,公之于众,防止“暗箱操作”和执法腐败,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

18积极推进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一是每年对交通扶贫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勘测设计及竣工结算等环节进行审计,确保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和廉政监督责任的落实;二是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61件,已办理落实124件,37件解释说明;承办政协提案44件,其中主办41件,协办3件,均已办理落实。办理率、回复率、满意率均实现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纠纷

19.一是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预防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抓好信访突出问题,全面掌握和有效预防矛盾纠纷,严防影响稳定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集中排查调处,分类化解矛盾。坚持每月对交通系统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排查,形成了对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的工作合力;安排专人做好举报信箱、网上信访件、信访积案、信访统计表格等回复和上报工作,确保我局信访工作能及时与县信访办报备衔接;受理群众来访79件,网上办理信件100件,接待群众来访17批730人次,办结率达100%。成功将刘友富等33人诉求安排为“亦工亦农”问题、谭仁翠与巫溪汽车运输公司的房屋租赁纠纷引入了司法程序。2016年至今,交通系统无营运车(船)罢运、无交通建设项目罢工、堵路阻塞交通等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无进市、进京上访事件发生。

(七)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一是订购了《法制日报》《重庆法制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刊物,为职工自学提供方便;二是购买了《安全生产法》《法治理论读本》《重庆市交通执法人员培训教案-法律基础》等法律法规书集,每年组织交通局职工进行了干部法制理论考试,合格率100%;三是积极组织系统各单位职工分期分批参加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改善了知识面单一,理论水平不高,实际操作能力有所欠缺的问题。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1.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我那你看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交通系统机构改革后,县交通局安全法规科配备工作人员4名,公路事务中心及执法支队均设置了法制科,配备了1至2名工作人员,并建立健全了有关规章制度及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起一支人员充实装备精良严谨高效的建设执法队伍。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1. 交通运输系统作为一个大系统,法律人才相当紧缺,相关工作推动较难。

2. 原运政、路政、海事执法分别由运管所、路政大队、港航处实施,综合执法改革整合了原各执法单位人员,但对系统法律法规全面熟悉精通的执法人员少,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2021年工作打算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有一些差距,还有不少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尤其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进机关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三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四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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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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