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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十四五”普通公路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标准

日期:2024-09-03

重庆市“十四五”普通公路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标准

项目等级

建设性质

项目类别

建设技术等级

总补助标准

车购税补助

市级专项资金补助

项目范围

备注

普通国道

新建、改扩建(升级改造、原级改造)

市级下达的物流通道任务

一级公路

不超过公路工程概算总投资的60%,且不超过6000/公里。

交通部库内项目:一级1600万元/公里,按标准上浮。
交通部库外项目:无补助。

交通部库内项目:在争取车购税基础上,由市级资金按照车购税补助标准的80%安排市级补助,可与中央资金同比例上浮。

纳入“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且经市政府审议同意的实施项目(含部分普通省道)。

车购税补助按照交通部政策上浮。对于支撑道路发挥通道作用,少量未纳入车购税补助范围的路段,市级按照中央车购税补助标准的1.8倍安排市级补助资金,同比例上浮。最终以市政府审定为准。

省际出口路、瓶颈路、旅游路、场镇过境路、产业路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

交通部库内项目:一级1600万元/公里;二级800万元/公里;三级320万元/公里;按标准上浮。
交通部库外项目:无补助。

交通部库内项目:在争取车购税基础上,市级资金按照同等级国道补助标准的70%安排市级补助,不上浮。交通部库外项目:市级参照同等级国道中央补助标准的1.4倍安排市级补助资金,不上浮,不超过一级2240万元/公里;二级1120万元/公里;三级448万元/公里。

纳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公路发展规划、重庆市“十四五”普通国道项目库内的新建、改扩建(升级改造、原级改造项目)。

车购税补助按照交通部政策上浮。

路面改造

省际出口路、旅游路、场镇过境、路产业路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交通部库内项目:一级320万元/公里;二级160万元/公里;三级64万元/公里,四级公路40万元/公里。
交通部库外项目:无补助。

市级库内项目:不超过一级320万元/公里;二级160万元/公里;三级64万元/公里;四级40万元/公里。市级库外项目:无补助。

纳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公路发展规划、重庆市“十四五”普通国道项目库内的路面改造项目。

市级资金参照交通部库内补助标准,和中央资金不同时安排。

新建

桥梁隧道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

交通部库内项目:4500/平方米,
交通部库外项目:无补助。

市级库内项目:不超过4500/平方米。
市级库外项目:无补助。

纳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公路发展规划和重庆市“十四五”普通国道项目库内,新建1000米以上的独立特大桥梁和1000米隧道。

车购税和市级资金不同时安排。

改建

危旧桥梁、隧道改造

四、五类

四、五类桥梁重建4500/平方米,加固2700/平方米,均不超过建安费的85%。五类隧道改造2700/平方米,四类隧道改造810/平方米,均不超过建安费的75%

无补助

重庆市“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存量和新增危旧桥和隧道。

执行《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养护

灾害防治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35万元/公里,且不超过建安费的75%,建安费超过1000万的,按建安费的75%补助。

无补助

各区县统筹安排。

执行《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普通省道

新建、改建(升级改造、原级改造)

乡镇通三级

三级公路

两群地区:不超过560万元/公里;
一区地区:不超过420万元/公里。

中央车购税切块资金中优先安排,280万元/公里。

两群地区:不超过280万元/公里;
一区地区:不超过140万元/公里。

纳入重庆市“十四五”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库内的项目。

合计不超过建安费。车购税和市级补助资金测算里程以市交通局核定的里程为准。

省际出口路、旅游路、场镇过境、路产业路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以奖代补切块资金统筹使用,不超过同等级国道90%标准。县自行安排的项目:一级1440万元/公里;二级720万元/公里;三级288万元/公里;四级54万元/公里。

市级库内项目:不超过一级1440万元/公里;二级720万元/公里;三级288万元/公里;四级54万元/公里。不上浮。
市级库外项目:无补助。

重庆市“十四五”普通省道项目库内的改造项目。

按照车购税国道补助标准的90%执行(不上浮)。车购税和市级资金不同时安排。

路面改造

省际出口路、旅游路、场镇过境、路产业路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以奖代补切块资金统筹使用,不超过同等级国道90%标准。区县自行安排的项目:一级288万元/公里;二级144万元/公里;三级58万元/公里;四级35万元/公里。

市级库内项目:不超过一级288万元/公里;二级144万元/公里;三级58万元/公里;四级35万元/公里。
市级库外项目:无补助。

重庆市“十四五”普通省道项目库内的路面改造项目。

车购税和市级资金不同时安排。

新改建

桥梁隧道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

车购税统筹安排使用自行安排的项目:4500/平方米。

市级库内项目:不超过4500/平方米;市级库外项目:无补助。

重庆市“十四五”普通省道项目库内,新建1000米以上的独立特大桥梁和1000米以上隧道。

车购税和市级资金不同时安排。

危旧桥梁、隧道改造工程

四、五类

不超过普通国道标准。

无补助

重庆市“十四五”规划的危旧桥、隧道改造项目。

以上为补助标准上限,各区县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灾害防治工程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

不超过普通国道标准的60%

无补助

各区县统筹安排。

农村公路

新改建

乡镇通三级

三级公路

两群地区:不超过560万元/公里;
一区地区:不超过420万元/公里

中央车购税切块资金中优先安排,280万元/公里。

两群地区:不超过280万元/公里;
一区地区:不超过140万元/公里。

纳入重庆市“十四五”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库内的项目。

合计不超过建安费,补助资金里程以市交通局核定的里程为准。

村道安防工程

四级公路

不超过12万元/公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不超过县18万元/公里)。

6万元/公里。

6万元/公里。

纳入重庆市“十四五”规划且经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联合排查实施的项目。

酉阳、巫溪、城口、彭水四个国家级帮扶县,市级资金按照不超过12万元/公里补助。

村民小组通硬化路

四级公路

不超过普通国道标准。

无补助

重庆市“十四五”规划的通组公路建设项目。

车购税补助标准为上限,各区县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危旧桥梁、隧道改造工程

四、五类

不超过普通国道标准。

重庆市“十四五”规划的危旧桥、隧道改造项目。

窄路加宽

四级公路

不超过15万元/公里。

各区县统筹安排。

渡改车行桥

四级公路

不超过2.5万元/延米。

乡镇运输服务站


不超过50/个。

农村客运招呼站


不超过5万元/个(港湾式站)、2.5万元/个(非港湾式)。

养护

灾害防治工程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

不超过普通国道标准的60%

新建、改扩建、路面改造

其他路网改善工程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新改建不超过同等级国道补助标准。

注:项目总补助金额均不超过项目建安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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