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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交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交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反映我局工作成果,提高交通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动态新闻、业务信息、通知随时更新,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提升质量。2023年1月至12月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16条。其中其他文件2条;本机关领导简介、主管或分管工作7条;本机关机构设置情况1条;本机关预算、决算信息8条;行政许可及处罚3条;交通运输基层政务公开信息15条;其他信息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市局、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指导和要求,以我局实际工作为基础完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实行责任制切实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确保信息产生到信息发布全流程可追溯透明化,以及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网站基层政务公开交通运输专栏进行了全面完善,优化了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新增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监督保障情况,特在本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编写监督保障内容,明确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渠道和措施,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深度还需要加强,来源存在缺口;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大,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不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拓宽信息来源。一方面可以通过对接上级部门,及时调整业务工作办事指南,更新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可以及时与其他部门及乡镇街道沟通了解相应政策及一些涉农工作的推进情况。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各科室(站所)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业务人员政务公开的意识,全面提升各科室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力争做好实时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三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四是进一步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集约化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加大政务微博等新社交媒体的开发应用,提升信息搜索等智能化水平,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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