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36597049R/2025-0010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7 |
巫溪县文峰初级中学校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治学,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规章制度,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依法动员、组织辖区内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严格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积极推进普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
4.坚持科研兴教,科研立校,认真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新课程教学改革。加强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加强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评优晋级、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等工作。
6.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各级政府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逐步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8.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文峰初级中学校(二级单位)。
我校现有正式教职97人,特岗教师4人,临聘人员36人,在校学生1285人。
学校内设七个职能处室,包括: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安稳办、办公室、工会、团委。经费收支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765.54万元(含上年结转7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65.54 万元(含上年结转76.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37.6万元,主要是教育支出经费拨款增加419.9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71.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0.7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5.58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765.5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2109.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8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18万元。较去年增加637.6万元,主要是主要是教育支出经费拨款增加419.9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71.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0.7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5.58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5.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5.54万元,比2024年增加6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5.27万元,比2024年增加682.01 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原巫溪县马坪初级中学撤校26人员全部转隶我校,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20.26万元,比2024年增加1.16 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资助增加等,主要用于公用经费等重点工作。
巫溪县文峰初级中学校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巫溪县文峰初级中学校2025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巫溪县文峰初级中学校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已编制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预算。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23-5165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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