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36597049R/2025-0010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7 |
巫溪县中学校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学校基本职能职责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依法治校,坚持按教育规律办好学校;为社会主义的“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主要职能职责是教育教学。教育学生成长为品德优秀、思想端正的学生,让学生获得基本的基础知识,为培养各类社会人才做好准备。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巫溪中学校,巫溪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学校历史悠久,规模宏大,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职教职工222人,现有临时工勤人员19人;老退民师9人;退休教职工83人,遗属9人,在校学生3251名。校园绿树成荫,环境宜人。 学校历史悠久,规模宏大,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微机室、语音室的建立,有线电视台、远程教育网络的开通,校园网站、校园广播班班通,6个标准化实验室,宽敞明亮的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使学校的办学条件走在了全县的前列;新建成的阶梯教室、学校综合大楼、学生食堂及女生公寓是构成校园的硬件设施。
学校主要职责是负责本校教育、教学、教研、后勤等管理事务。维护学生和教职工利益,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合法权益,以学生和教职工的人生幸福和生命质量作为安全重点工作,放在其首位。
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其职能职责如下:
1.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
2.校务会执行学校校务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定。
3.教务处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4.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5.总务处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财务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决算报表;做好教学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6.德育处本着坚持依法办学,遵守学校章程,维护学校利益、维护学生和教职工利益,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合法权益,以学生和教职工的人生幸福和生命质量作为关注焦点,建立信任,消除焦虑。
7.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做好各部门服务工作,开展积极有益的各项活动,将学校的先进事迹和成绩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决策机构汇报。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 550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02.88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403.08万元,主要是教师结构发生变化,在职人员在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经费拨款增加403.0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502.8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 4073.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4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8.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46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403.08万元,主要是教师结构发生变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经费支出增加403.0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02.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502.88万元,比2024年增加40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910.58万元,比2024年增加271.62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结构发生变化,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592.30万元,比2024年项目支出增加13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在2025年学生人数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131.46万元。
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无公务车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已编制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预算。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 023-5152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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