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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2024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日期:2024-05-17

2024年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扎实开展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工作,切实以高水平教育督导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建引领,助推教育督导发展

1.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市委、县委有关会议精神,引导全县教育督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督导队伍的政治信仰和党性修养。

2.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依据《巫溪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措施》,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机构、配强督导力量、强化督导条件保障,依法履行职能。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结合党建统领“八张问题清单”工作核查机制,全面落实《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抓实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充分运用约谈、通报、问责、激励等措施,切实强化教育督导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提升督政工作实效,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

3.做好国家、市级对县人民政府教育履职工作评价。组织各部门认真研读区县政府教育履职评价细则,积极配合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开展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自查自评工作,同时做好履职评价现场准备、档案材料建设和上报工作。

4.做好对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评估细则》和《部门教育工作职责》,进一步突出评价重点,增强评价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对乡镇(街道)、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范围,确保履职评价取得实效。

5.扎实推进“两项创建”。一是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开展全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发展差异系数监测,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重点指标监测。确保数据不反弹、不降低。对标对表,查摆问题和不足,制定问题清单,限期实施整改。二是稳步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持续开展重点指标监测,按照督导评估年度规划开展自评工作。落实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提高督学工作水平,助力教育规范发展

6.建立健全责任督学管理机制。管好用好重庆市教育督导系统,用系统规范管理责任督学,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统筹管理,科学制定督导计划。进一步明确责任督学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督学工作职责。严格督学选聘标准,健全督学遴选程序,逐步扩大专职督学比例,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按照每名责任督学负责3-5所学校,及时调整责任督学责任学校。

7.提升督学管理指导水平。组织督学学习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落实措施等法律法规文件,不断提升督学专业素养,通过请进来等不同形式开展1-2期督学业务素质提升培训。改进督导方式方法,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采取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8.常态化开展各类督导。锚定双减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双减”督导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责任督学作用,针对“双减”开展经常性督导。持续开展“双减”督导典型案例评选,巩固深化“双减”工作成效。抓实春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突出除险固安工作导向,健全三级督导检查体系,压实开学工作主体责任。抓实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专项督导,校园食品安全督导,抓实校园安全督导,守住学校安全底线。

四、强化评估监测引领,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

9.统筹开展基础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组织搞好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义务教育质量网络监测评价,制定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估细则和标准,配合教育科组织做好年度学校评估考核工作。

10.组织实施教育质量监测。按照市级统一要求,做好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测组织工作,坚决做到零失误。强化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深入研究质量监测报告,形成学校质量监测分析报告,为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脉问诊。

11.重视监测反馈,抓好结果运用。认真组织参加“2022年市级质量监测反馈会”,结合反馈情况,梳理问题,对标对表,发扬优点,正视短板,落实整改,抓好结果运用。

五、夯实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教育督导高水平发展

12.建强教育督导队伍。注重培养和打造教育督导队伍“讲政治、懂教育、敢担当”的鲜明品格。持续深化督学管理和聘用改革,完善相关督导队伍专家库,探索建立督导队伍工作表彰激励机制。线上线下相结合,落实好国家、市级培训、开展好县级培训,进一步明确使命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提升能力水平。

13.推进教育督导数字化升级。对接“数字重庆”建设要求,紧贴教育督导工作需求,维护好市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与国家智慧督导信息化平台对接。充分用好大数据、人工智能,持续推动教育督导数字化。

14.扎实开展教育督导研究。指导学校推进办学质量评价、学前教育监测评价、中小学教育评价、家校共育监测评估等专项课题研究。开展质量监测结果运用和问题改进等专项课题研究。开展质量监测结果运用典型学校和典型学科等相关案例评选。持续开展“中小学学科督导”“中小学校立德树人督导评估”研究。深入开展教育督导咨政研究。鼓励撰写教育督导评估典型案例和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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