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教基〔2023〕35号
巫溪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推进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方案和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义务教育有保障是“两不愁三保障”的底线目标之一,核心是控辍保学。各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校级领导负总责、中层干部包村包年级、班主任包社包班、科任教师包学生人头的四级责任,明确工作任务,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严防辍学新增和反弹。
二、全面核查
(一)明确核查范围和对象。各校要根据上学期在校生名册和县教委2023年秋季下发的6-16周岁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摸底名册(名册另行下发),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微信沟通等方式开展复学专项核查工作。各中学和特殊教育学校重点核查本校学生到校情况;户籍地小学核查本校学生及辖区内6-16周岁适龄少儿入学情况。
(二)建立控辍保学台账。一是户籍地小学要将6-16周岁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纳入台账管理(附件1);二是凡未按时返校复课的学生,要及时联系沟通,全面了解未返校原因,确认为“疑似失辍学”的要纳入台账管理(附件2),第一时间启动劝返复学工作,并建立“一生一表”工作档案(附件3),认真记录学生的具体信息,特别是详细记录实施劝返工作情况,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三是要认真核查全国学籍系统中学生在校情况及异动去向,凡休学满一年以上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并要求立即复学,确因特殊原因需继续休学的需再次提出休学申请,做到“人籍一致”。
三、动态监管
(一)建立长效机制。控辍保学工作具有长期性、动态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各校要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工作,定期开展数据大排查和比对,实施动态销号,做到人账相符;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疑似失辍学学生周报、月报制度,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做到数据真实准确,经得起时间检验。
(二)关注特殊群体。重点关注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学生。要加强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建立“一对一”教育关爱帮扶机制,对无法到校的重度残疾学生按要求实施送教上门,严格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和纳入学籍管理。
四、信息报送
各校要加强对信息摸排、劝返追流和送教上门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信息精准、无一例学生失辍学。并于2023年10月8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的纸质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和电子件一并报送县教委教育科400室(中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报送附件2、附件3到县教委,同时向学生户籍地小学和政府报送;小学报送附件1的三张统计表、附件2、附件3到县教委),联系人:程刘,联系电话:023-51522520。
附件:1.巫溪县6-16周岁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摸底上报表
2.巫溪县义务教育(疑似)失辍学学生劝返台账
3.巫溪县义务教育阶段失辍学学生登记表
巫溪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