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县教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校园安全
巫溪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学校安全与自然灾害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5-06

巫溪教法〔20246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市县《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与自然灾害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假前安全教育。“五一”放假前,各校(园)对全体学生进行1次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上放学和出行时不乘坐非法营运及拼装车、报废车、三轮车、摩托车等不安全车辆,时刻留意道路交通情况,注意避开危险路段;教育学生不擅自外出游泳,不到水库、溪涧、池塘或工地水塘边玩耍。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出游、野餐、登山等外出活动时不带火入山和野外用火。提醒学生注意防骗、防人身伤害,不进网吧、游戏厅等不利健康成长的娱乐场所。

二、做好放假离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校(园)提前将放假时间上报交巡警、运管所和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共同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及时告知放假时间,提醒家长自觉担负起子女上下学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三、做好学生预防溺水工作。强化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将《防溺水倡议书》发放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由学生和家长签字后收回存档备查。放假前,要组织观看1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片。“五一放假期间,学校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醒家长加强假期学生安全监管。

四、做好消防安全管理。“五一”放假前,各校(园)要组织专人对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重点区域及水、电、油、气管道设施和电器线路等逐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提醒师生离校前仔细检查门窗水电,做到关门关水、断电熄火。

五、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假期值班工作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处理各种事务并做好值班工作记录。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严格落实校园巡逻巡查制度,切实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和管理,有效防范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

巫溪县教育委员会

20234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