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教法〔2024〕6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市县《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与自然灾害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假前安全教育。“五一”放假前,各校(园)对全体学生进行1次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上放学和出行时不乘坐非法营运及拼装车、报废车、三轮车、摩托车等不安全车辆,时刻留意道路交通情况,注意避开危险路段;教育学生不擅自外出游泳,不到水库、溪涧、池塘或工地水塘边玩耍。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出游、野餐、登山等外出活动时不带火入山和野外用火。提醒学生注意防骗、防人身伤害,不进网吧、游戏厅等不利健康成长的娱乐场所。
二、做好放假离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校(园)提前将放假时间上报交巡警、运管所和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共同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及时告知放假时间,提醒家长自觉担负起子女上下学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三、做好学生预防溺水工作。强化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将《防溺水倡议书》发放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由学生和家长签字后收回存档备查。放假前,要组织观看1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片。“五一”放假期间,学校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醒家长加强假期学生安全监管。
四、做好消防安全管理。“五一”放假前,各校(园)要组织专人对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重点区域及水、电、油、气管道设施和电器线路等逐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提醒师生离校前仔细检查门窗水电,做到关门关水、断电熄火。
五、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假期值班工作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处理各种事务并做好值班工作记录。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严格落实校园巡逻巡查制度,切实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和管理,有效防范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
巫溪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