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各小学必须按我委审批的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23年8月31日满6周岁)。各学区根据服务区内校点布局情况统筹本地招生,凡规划保留的校点必须保证教育教学基本需要,严禁盲目将村校学生向中心校集中导致家长负担增加、村校资源闲置等问题产生。
(一)城区小学招生
城厢小学招收宁河街道广场社区、人民社区、九磷社区、白鹅社区原白鹅村1至2组、环城社区环城路1号至121号的单双号和122号至154号的双号(龙头山隧道口与南门隧道口连线至交通大桥片)的适龄儿童,及其上述辖区内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城市建设拆迁户、征地农转非居民的适龄儿童(城厢镇双城村征地农转非居民以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前河小学和双台小学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环城小学招收宁河街道先锋社区、环保社区的适龄儿童,及其上述辖区内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城市建设拆迁户、征地农转非居民的适龄儿童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长春小学招收宁河街道环城社区(环城路限123号至153号的单号和155号及以上号段,即:龙头山隧道口与南门隧道口连线至前进桥片)、白鹅社区(原白鹅村3至10组、太平路单号和肖家湾路)、城厢镇城北村的适龄儿童,及其上述辖区内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城市建设拆迁户、征地农转非居民的适龄儿童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珠海实验小学招收柏杨街道新华社区、丰益社区的适龄儿童。
镇泉小学招收柏杨街道白马社区、墨斗社区的适龄儿童,以及柏杨街道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城市建设拆迁户、征地农转非居民的适龄儿童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白马小学招收柏杨街道新华社区和丰益社区、城厢镇城北村的适龄儿童。
先锋小学招收宁河街道的适龄儿童,以及宁河街道、柏杨街道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城市建设拆迁户、征地农转非居民的适龄儿童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上述学校招生工作分别在宁河街道办事处、柏杨街道办事处和城厢镇政府的统一协调下进行,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农村小学招生
各农村小学负责招收辖区内适龄儿童,确保全部入学就读。
二、特教招生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优先就近就便安排辖区范围内的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辖区范围内学校协助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由辖区范围内小学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免学手续。
三、初中招生
(一)城区初中招生
巫溪中学初中部、白马中学初中部与城区初中实行学校划片招生。
思源实验学校招收柏杨街道、城厢镇城北村的小学毕业生,以及上述辖区内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城市建设拆迁户、征地农转非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城厢中学招收宁河街道广场社区、人民社区、九磷社区、白鹅社区、环城社区(环城路限123号至153号的单号和155号及以上号段,即:龙头山隧道口与南门隧道口的连线至前进桥片)、城厢镇城北村的小学毕业生,以及上述辖区内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城市建设拆迁户、征地农转非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双溪小学和大河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宁河初中招收宁河街道先锋社区、环保社区、环城社区环城路1号至121号的单双号和122号至154号的双号(龙头山隧道口与南门隧道口的连线至交通大桥片)的小学毕业生,以及上述辖区内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城市建设拆迁户、征地农转非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花栗小学、前河小学、长渡小学、双台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二)农村初中招生
各农村初中负责招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确保全部入学就读(初中招生计划及区域划分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