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9125706/2022-0002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科技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2 |
重庆市巫溪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巫溪县科学技术局
1.职能职责
(1)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等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
(3)牵头推进全县科技平台建设、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县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4)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组织指导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负责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科学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广。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培育、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7)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县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11)负责开展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承担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12)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14)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专利培育、科技成果登记和知识产权宣传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兴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技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技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我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7)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与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外国人来渝工作许可职责分工,依据《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规定执行。关于抗震救灾工作。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负责开展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承担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巫溪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负责牵头拟订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负责专利培育、知识产权宣传、科技成果登记及统计工作。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专利执法及两法衔接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
2.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为一级预算单位,县科技局共有行政机构1个,1个事业单位(即县科技服务中心),共有行政编制5名,实有行政人员2人;事业编制5名,实有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8名;遗属人员2人。
3.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巫溪县委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巫溪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巫溪县科学技术局,并与有关部门进行职责分工。
与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外国人来渝工作许可职责分工,依据《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规定执行。
与巫溪县应急管理局有关抗震救灾工作职责分工。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负责开展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承担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巫溪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
与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知识产权工作职责分工。巫溪县科学技术局负责牵头拟订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负责专利培育、知识产权宣传、科技成果登记及统计工作。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专利执法及两法衔接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
(二)巫溪县科学技术协会
1.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方针和政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切实增强科协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县广大科技工作者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切实担负起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加强学会、协会党建工作,密切关注科技工作者思想动态的新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引导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领导科技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县委和市科协的要求,贯彻执行巫溪县科协代表大会确定的任务和作出的决定,领导县级学会、协会工作,指导基层科协业务工作。
(4)团结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做好专家和其他科技工作者的联系、服务工作。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发现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宣传、举荐优秀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意见建议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5)团结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创新发展主力军作用,积极主动参与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把科技工作者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6)开展学术交流。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开展民间跨区域科技交流活动,促进跨区域科技合作,发展同县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为县外优秀人才来巫溪创新创业搭建平台。
(7)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与管理。
(8)强化学会管理。突出科技工作者主体地位,提高服务能力,激发创新能力,增强学会、协会凝聚力和学术权威性、公信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化科技社团。
(9)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发挥科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组织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协商民主,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
(10)拓展科协组织覆盖面。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推动科协组织向园区、企业、学校、农村延伸,特别是向新经济组织延伸。建设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打造科技工作者的精神纽带和情感家园,接长手臂、形成链条、扩大影响。
(11)研究科协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相关理论政策研究,开展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单位构成
巫溪县科学技术协会机关核定编制6名。核定专职领导职数1名,主持日常工作;兼职、挂职按相关规定配备。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县科协共有参公群团1个,1个事业单位(即县科技馆),共有参公编制6名,实有参公人员2人;事业编制2名,实有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3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268.29万元,支出总计1,268.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13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712.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15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2.36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55.93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268.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7.89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已全部支付。其中:基本支出268.66万元,占21.2%;项目支出999.63万元,占78.8%。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9.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已全部支付,本年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3.0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7.17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2.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19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1名、职工调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1.67万元,增长109.1%。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创新驱动专项资金及科技馆续建工程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0.68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60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及追加的创新驱动专项资金、科技馆续建工程款全部用完。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2.35万元,增长220.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及追加的创新驱动专项资金、科技馆续建工程款全部用完。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3.7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创新驱动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1,015.64万元,占9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1.61万元,增长270.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及追加的创新驱动专项资金、科技馆续建工程款全部用完。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25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3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新增加职工1名。
(3)卫生健康支出8.90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11.24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7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有2名职工中途调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4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8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新增加职工1名和争取深空探测项目落户巫溪。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9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争取深空探测项目落户巫溪。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扶贫工作下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公务接待费2.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县相关部门到我单位交流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3万元,下降4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1万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争取深空探测项目落户巫溪。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17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6.5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组织了科技馆开馆、科普讲解预赛等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组织了科技馆开馆、科普讲解预赛等培训工作。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08万元,印刷费5.68万元,水费0.81万元,电费1.28万元,邮电费4.10万元,差旅费7.37万元,培训费2.27万元,劳务费5.51万元,工会经费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2万元,其他交通费4.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8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新增加职工1名和争取深空探测项目落户巫溪。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467.9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2021年度科技馆运行费用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科技馆运行费用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科技馆运行费用 |
自评总分 |
93 | |||||||
主管部门 |
巫溪县科学技术协会 |
联系人 |
李海燕 | |||||||
实施单位 |
巫溪县科学技术协会 |
联系电话 |
51522382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10 |
总量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 |
其中:财政资金 |
1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运行科技馆,激发广大群众崇尚科学、热爱科学的浓厚兴趣,引导居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提高科学素养,使科学思维和科学理念转化为全社会的创新能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
运行科技馆,激发广大群众崇尚科学、热爱科学的浓厚兴趣,引导居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提高科学素养,使科学思维和科学理念转化为全社会的创新能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70)分 |
数量指标(40)分 |
科技馆清洁次数 |
20 |
24 |
24 |
100% |
20 |
|||
科技馆开放次数 |
20 |
≥24 |
16 |
66% |
13 |
因科技馆人手不够和疫情影响 | ||||
质量指标(30)分 |
展品安全保障率 |
30 |
≥95% |
100% |
100% |
30 |
||||
满意度指标(2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20)分 |
参观人员满意度 |
20 |
≥95% |
96% |
100% |
20 |
|||
说明 |
无 |
(2)2021年度地震灾害风险预评估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风险预评估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风险预评估工作经费 |
自评总分 |
94 | |||||||
主管部门 |
巫溪县科学技术局 |
联系人 |
李海燕 | |||||||
实施单位 |
巫溪县科学技术局 |
联系电话 |
17358316557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30 |
总量 |
3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 |
其中:财政资金 |
3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风险普查,开展培训班,预防地震灾害,能增强公众对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 |
通过风险普查,开展培训班,预防地震灾害,能增强公众对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70)分 |
数量指标(40)分 |
风险预评估次数 |
20 |
≥50次 |
50次 |
100% |
20 |
|||
培训班次 |
20 |
≥4次 |
3次 |
75% |
16 |
因疫情取消后期大规模培训,今后将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确保完成培训工作任务 | ||||
质量指标(10)分 |
培训人员合格率 |
10 |
≥95% |
10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20)分 |
人均培训费用 |
20 |
≤200元/天 |
200元/天 |
100% |
20 |
||||
效益指标(10)分 |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
培训人员工作能力 |
10 |
有所提升 |
工作能力提升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培训人员满意度 |
10 |
≥95% |
96%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2536。